牢不可破的婚姻制度是少子化的一個原因

日本的家族制度可謂堅不可摧。

這不僅限於同性之間的結婚不被認可。結婚後妻子保留自己的姓氏這種夫妻不同姓的情況也不為法律承認。東京地方法院在今年5月剛剛作出這種事例不違憲的判決。

日本的婚外子女出生率在2%左右,而北歐、法國則達半數以上,美國也有40%,相比之下,日本數量之少顯而易見。此外,日本的民法規定,婚外子女的遺產繼承份額為婚內子女的一半(*1)。

這些牢不可破的婚姻制度,正成為日本社會面臨的一大問題——少子化的原​​因之一。

上世紀80年代曾流行DINKs(頂客族,即雙薪水,無子女的家庭)一詞,但實際情況是結婚後有孩子的夫妻居多(*2),較少有夫妻選擇不生育子女的。

在夫妻同心享受生活這種文化還沒紮下根來的日本社會,人們會因結婚而失去許多個人的權利(包括自由的性活動),被妻子和丈夫的義務體系所束縛。只有「生育孩子」,是結婚才有可能實現的。

同時,現在四對夫妻中有一對是先孕後婚,也就是「奉子成婚」的。甚至可以認為,日本的許多男女之所以結婚的唯一理由是為了有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