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手握關鍵票的在野黨實現大發展
公明黨從1956年獲得參議院席位到獲得眾議院議席,這中間花了11年時間。但是,其大發展之勢使之成為政界的颱風眼。在被稱作「黑霧解散」(1966年12月27日日本眾議院解散的俗稱——譯註)之後的1967年1月舉行的第11屆眾議院大選中,公明黨當選眾議員達25名,成為繼自民黨、社會黨、民社黨之後的第四大黨。
在1969年12月舉行的第32屆眾議院大選中,47名當選眾議員,公明黨超過民社黨躍升為第三大黨。之後,形成了以竹入義勝為委員長、矢野絢也為書記長的新領導體制,公明黨成為掌握政界關鍵票的角色。
但作為政黨,公明黨的政治路線還在不斷搖擺。建黨之初是在摸索保守和革新之間不偏不倚的中間路線。建黨兩年後,公明黨提出要逐步廢除日美安保條約,「反自民黨」色彩明顯,坐實了在野黨的定位。
自民黨長期政權之下,金權政治腐敗橫行。對此,公明黨提出了淨化政界的口號,不斷強化了其作為在野黨的勢力。1972年,公明黨提出了「中道革新聯合政府」的構想,1973年9月甚至提出了「立即廢除日美安保條約」的論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