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做出判決,認定某公司對性騷擾言論所做的紀律處分決定是「恰當的」。這一判決顯示,社會對於性騷擾的態度愈發嚴厲。但是,根深蒂固的歧視女性的觀念源自於社會構造,因此不從根本上改變,那麼性騷擾事件就不會消失。
「性騷擾」糾紛再三再四
關於性騷擾的話題不絕於耳。2014年6月,東京都議會會議中的性騷擾起哄問題,曾成為特大新聞。某男子由於再三對女下屬說些與性有關的話題,受到停職和降級處分。該男子以處分太重為由轉而對公司提出起訴。今年2月,最高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公司的處分是恰當的。
3月中旬,時尚百貨「LUMINE」的廣告被觀眾認為是性騷擾,在網上遭遇了一番「狂轟亂炸」。另外,或有自賣自誇之嫌,NHK的晨間綜合資訊節目「Asaichi!」在2014年10月報道了針對中老年女性的性騷擾問題,我作為嘉賓參加了節目。由於反響熱烈,12月再次播出了同一主題的節目。
1989年,以福岡的日本首例性騷擾案為契機,「性騷擾」一詞進入人們的視野(並榮獲當年「新詞流行詞大獎」中新詞類的金獎),其後已經25年過去了;而且在1999年修訂《男女僱用機會均等法》時首次將防止性騷擾寫入了法律條文之中,這也是15年前的事情了。雖然經過了這麼長時間,有關性騷擾的事件依然還是街談巷議的話題,這不禁讓人心生疑慮——到底日本社會的性騷擾問題是否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