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醜聞不斷,原因也在於個體「不分化」
個體不分化的日本式組織體系,也帶來其他一些嚴重的問題。其中之一就是不斷爆出的企業醜聞。
如前述那樣的近似共同體的組織,內部凝聚力很強,但同時與外部世界隔著厚厚的屏障。由於組織的決策是集體做出的,決策過程也不透明,容易導致責任不清。而且,由於每個員工被高度要求作為組織內的一員來行動,因此即便上司沒有直接指示他們也會揣摩上司意圖去行動。結果,有時候就會把組織利益淩駕於社會正義和規則之上。但是,由於不是上司直接下了指示,部下也沒有許可權,這樣即便違規行為被發現,上司和部下也很容易逃避責任。於是就形成了「集體無責任體制」。
東芝、三菱汽車、東洋橡膠等大企業近年來相繼爆出醜聞,就與日本企業這種特有的個體不分化的組織結構有很大關係。
因此,為了激發個體的熱忱和能力,提高企業的生產率,同時貫徹法律風險意識防止醜聞發生,今後有必要把個體從組織和集體裡分化出來。
具體做法有引進歐美式「職務主義」,還有像社內創業那樣讓一個人承擔能獨自完成的完整工作,或者在以小團隊開展的工作中也要明確各自職責並使各自的貢獻能夠「看得見」等等方法。還希望能改變日本企業中典型的「匿名主義」,賦予員工開展工作所必要的自由裁量權,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用自己的名字來開展工作。此外,應該轉換為「短期決算的人事制度」,以使員工中途離職不會對企業和員工雙方造成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