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問題以及與政治的關係
保育員薪資過低的背後存在著結構性問題。有關制度規定,托幼機構的運營費在一定條件下可被挪用於薪資以外的地方。因此,托幼機構可以將人事費用來擴展業務。
在野黨曾多次要求限制托幼機構運營費的用途,並要進行嚴格審核,但或許是因為執政黨收取了來自托幼業界的捐款,以至於規則制定遲遲未見進展。
如果不限制人事費用途的轉移,那麼在以營利為先的托幼設施,除保育員的人均薪資之外,連用於增招員工的勞務費也會被削減。
長久以來都有意見認為,在日本,一名保育員最多可照看幾名兒童的規定是在二戰結束後不久制定下來的,規定的內容不夠完善,如今正是需要果斷進行修改的時候。如果規定難改,那麼至少應該拿出其他辦法,比如,提供雇用補助金,用以雇人來替代請產假或育兒假的保育員,幫助懷有身孕或重返職場的保育員能夠在一定的時期內採用靈活的工作方式。
能夠確保人事費,雇用員工數量超出最低要求以保證工作量適中,在這樣的托幼機構,保育員可以安心懷孕並在生產後繼續回來工作。
另一方面,在保育領域等相關專業人士聚集的職場裡,勞資雙方都容易出現不熟悉勞動相關法律的情況。因此,為了消除孕婦騷擾,有必要為他們增加學習的機會,更多地了解《勞動基準法》和《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中關於保護母體的規定。
托幼機構還具有教養兒童並給家長提供育兒支援的功能,而保育員的工作,與兒童的成長密切相關,專業性強而且十分重要。能否提供高品質的保育服務,取決於保育員是否得到了公正的待遇及其對工作的滿意度。在目前保育員的專業技能和尊嚴都遭到輕視的情況下,員工不得不為懷孕致歉的問題是不會得到解決的。
這是全體職業女性共同面臨的問題。懷孕後,遭到周圍人的冷眼;懷孕期間,在得不到應有的照顧中過分勞動,引發孕期出現異常情況;產後還有可能患上抑鬱症。虐童案件的增加,影響到整個家庭。女性迅速走上社會,但國家關於工作方式和育兒的相關制度以及國民的意識都未能跟上,這讓整個社會變得脆弱無力。
如果期待懷孕的女性無法幸福地生育,那麼就不會有兒童、家庭乃至社會的幸福。要想解決少子化及由此造成的日本社會衰退的現狀,最為重要的,是為正在懷孕及育兒的女性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有力的支援。
標題圖片:保育員和幼兒(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