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核處理水」
由於地震影響,福島第一核電廠的一、二、三號機的核燃料(爐芯熔融物)熔解,只能持續用水冷卻。但因為圍阻體已經破損,碰到爐芯熔融物的水流入反應爐建築內,再加上從建築下方縫隙流入的地下水,內部產生大量被高濃度放射性物質汙染的水。這種「核汙水」的產量在2014年5月達到高峰,一天達到約540噸。儘管後來執行從廠區周邊的水井(地下暗渠)汲取地下水,並設置凍土壁等措施,核汙水得以減少,在2020年一天依舊平均會產生約140噸的核汙水(*2)。
核汙水經過多核素去除裝置(ALPS)處理,將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降低至標準值以下後,東京電力公司將之稱作「ALPS核處理水」。其實初期的ALPS狀況不穩且性能不足,加上為了使機器長時間運作,用來去除放射性物質的吸附劑的更換次數因而減少。所以儲存槽裡約有七成的水,除了含有氚,還有其他高於法定標準的放射性物質(銫、鍶、碘等)。東京電力公司稱之「處理中的核處理水」。
這些核處理水積存在福島第一核電廠設施內的1061個儲存槽中,在2021年10月28日時,已累積高達128萬噸(*3)。根據東京電力公司所述,儲存槽的保管量可達約140萬噸,預計會在2023年春天存滿。他們指出,考慮到往後設置廢爐設備,廠區已經沒有增設儲存槽的空間了。擬定排放核處理水的具體計畫,並整備設施,大約需要兩年時間,因此這是在期限前一刻所下的決策。
經濟產業省針對把ALPS無法去除的氚排入海洋中的安全性,做出以下說明。氚是氫的放射性同位素,又稱作「三重氫」。氚在化學定義上,性質和氫幾乎相同。就技術而言,要將之分解成水和超重水,並非易事,但氚的放射線能量較弱,也不易出現生物濃縮性。事實上,國內外的核電廠,都會把氚排入海洋。國內一座核電廠在運作過程,一年通常會產生數千億~100兆貝克勒的含氚液狀放射性廢棄物,青森縣六所村的核燃料再處理工廠在試營運時,一年會產生1300兆貝克勒的廢棄物。至今,沒有因為暴露其中而引發的健康問題。
核處理水的處置基本方針如下。
將「處理中的核處理水」再次交由ALPS處理,將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降到法定標準以下,再用海水稀釋,把氚的量稀釋到一公升1500貝克勒,也就是法定標準的40分之1,之後再排入海洋當中。剛開始一點一點少量排出,監視對環境的影響。此外,將氚一年的排放量設定在22兆貝克勒,也就是比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前的排放上限還低的數值,並定期探討、修正。由於已經獲得IAEA的協助,分析環境影響監測數值的信賴度將得到保證。一旦發生因排放處理水而無端受累的情形,將由東京電力公司負責賠償。不論時間、地區、業種,東京電力公司都會配合實際受害情形,給予迅速、適當的應對。政府也會協助擴大農水產通路和招攬觀光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