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美會成為「違規」案例

反觀歐美的情況如何。歐盟(EU)制定了《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來保護個資。該條例對個資的處理和轉移相關原則、個資的管理者和處理者的義務以及個資的保護等問題做出了規定。儘管該條例是歐盟制定的法律,但所有在歐洲開展業務的企業都屬於適用對象。

2019年,法國政府相關部門以違反GDPR為由,向美國Google開出了5000萬歐元的罰單。這是歐美國家首次依據GDPR對美國IT巨頭實施處罰。儘管個資並未洩露,但法國仍判斷Google沒有遵守法律規定。

另一方面,美國針對13歲以下兒童制定了《兒童線上隱私權保護法》(COPPA)。Google及其子公司Youtube曾在2019年收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紐約州總檢察長認定其違反COPPA的指控。該指控認定Google在未經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從針對兒童的Youtube頻道非法收集了個資,最後Google支付1.7億美元達成了和解。

參考歐美國家這些嚴厲處罰的事例,基本上可以認為世博ID的事件應該會被他們判定為「違規」。在世博會英文版網頁上,也必須同意隱私條款才能取得世博ID。一方面要求用戶同意隱私條款,而另一方面,處理資訊的法律依據薄弱,在指定原本應該得到廣泛保護的用戶個人「正當利益」時,縮小保護內容的範圍,這種做法可能會觸犯GDPR。

歐盟或英國的資料保護部門不可能出來指責世博ID相關操作存在問題,或處以罰款。但考慮到作為世博會這樣一個全球民眾齊聚一堂的國家項目中的個資保護方針,就應該使之符合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確保不會在國際上引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