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著眼於現實的難民審批工作
面對近年來偷渡船屢屢試圖穿越地中海、緬甸羅興亞人(Rohingya people)流離失所等引人關注的問題,我認為日本應該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分負「重擔」。但是應該救助那些難民可能性較高的人,而不是「凡想在日本工作,誰都可以來」。
聯合國相關機構輕率地降低難民審批門檻,並將之作為國際標準而不加區分地強加於各國,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雖然我國奉行人道主義立場,但也要著眼於現實,在保持國家尊嚴的前提下,妥善實施屬於主權行為的難民審批工作,這是理所當然的。
「正面進攻法」——加大援助開發中國家的力度
有人主張,如果要維持日本的經濟活動,必須做好接收外國勞動者的準備以應對少子化帶來的人口快速減少問題,這種主張值得傾聽。一部分國會議員和經濟團體已經提出倡議,要接收1,000萬人規模的移民。
可是,無疑會出現越來越多的人,在日本工作一定時間,掌握了技術和語言之後,簽證過期卻為繼續留在日本工作而申請難民身分。我們必須認識到,輕率地接收外國勞動者不僅有可能從根本上摧毀日本的入國管理制度,甚至會導致日本社會在毫無秩序的情況下發生重大變化。
「難民」一詞首次被收錄進日語詞典是在1943年。作為「島國日本」,政府和國民對這種現象都缺乏歷史經驗。但我認為,我國今後應該努力建設一個接納難民、與外國人有序共存的社會。
日本政府必須更快地從數量龐大的難民申請者中找出並接收真正的難民,為他們提供援助。此外,為了促使開發中國家民眾能留在自己的國家生活,或許只能採取正面進攻法,加大對開發中國家的援助力度。
標題圖片:從曼谷機場前往日本的緬甸難民(圖片提供:時事通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