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裡的鄒族村落實際展開新生活後,感受到實際生活中的困擾之處。

辦完結婚手續,遷居到鄒族村落後,在一個跟日本截然不同的環境底下,展開了新生活。在這之前我也拜訪過很多原住民族的聚落,說得上曾在各種千奇百怪的環境裡住宿過。然而,當我實際開始生活後,才發現完全是不一樣的事。接下來介紹的,是都會長大的我在鄒族村落的生活中,感到相當困惑的三件事。

共享獵物的飲食文化

展開新生活的村落叫樂野村,位在臺灣中南部著名的阿里山附近,是阿里山鄉8個鄒族村落中唯一鄰近幹線道路「阿里山公路」的村子,屬於相對來說比較方便的地區,距離前往阿里山時會經過的重要公車站「石棹」約10分鐘車程。話雖如此,從石棹行車10分鐘後,四周所見的景色全是山和茶園或竹林,我住的地方就算在樂野村裡,也是個離「方便」兩字很遠的場所。這裡有很多只有當地人知道,沒有招牌的店家,對從日本都會來的我而言實在是無比困惑。基本上,不論哪間店都不會像超市那樣寫明價位,就連石棹那邊規模稍大的蔬果店兼雜貨店也不例外,不論蔬菜種類,皆不寫明價格,所有標價都存在老闆的腦袋裡。比這裡更深山的村子裡沒有其他更大規模的蔬果店,所以車程一小時左右的村落也會跑來這邊購物,也因此店裡總是非常繁忙,在還沒習慣時想問個價格都會不好意思,總是戰戰兢兢地買東西。

不習慣這種購物方式的我,想到那就拿存放在家裡冰箱中的冷凍肉品煮菜,只不過這裡是鄒族村落,冷凍起來的肉到底來自哪種動物,我可是一點頭緒也沒有。總之我把找到的肉切一切拿出來烹調看看,結果似乎是山豬肉,肉質堅硬難咬。後來先生教我,料理山上動物的肉時,花時間慢慢燉煮是基本原則。

說到這裡,一般來說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裡的動物是犯法的,不過,打獵對原住民來說不光是文化,他們擁有一定的知識與準則,絕對不會獵捕未長大的野生動物,或者濫捕濫殺。除此之外,原住民的傳統也不允許獵人獨佔打來的獵物,而是以大家共享為原則,像我先生自己並不打獵,完全只領受別人分享給他的肉,這樣的人有時會被帶點調侃或諷刺地稱為「冰箱獵人」。阿里山鄒族人於2017年成立「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並於2019年與嘉義林區管理處及嘉義縣政府三方簽訂「自主狩獵合作意向書」,開放鄒族獵人不需申請即可自主狩獵,即便是保育類動物都可獵取。

重點在於只要是鄒族人去狩獵,獵人必須是獵人協會取得獵人證的會員,而且獵捕的範圍不可以超出阿里山鄉,還有絕對不能買賣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