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事業在受災地已投注31.3兆日圓的預算

――希望您能談談關於在這10年之間使用於復興事業的預算規模,以及今後展望。

包含海嘯、地震和核災的受災地,總計10年間以「復興框架」的名目準備了31.3兆日圓。此財源來自於發行「復興債」以利短期間籌集資金,其費用確定以25年間增加的所得稅等手段支應。此為日本首次採取的預算資金籌措方法。海嘯受災地區的基礎建設幾近完工,今後5年間的「復興框架」預算將大幅縮減,預計為1.6兆日圓。

在硬體設施方面,貫穿三陸地區(譯註:包含接連青森、岩手和宮城3縣的三陸海岸與其內陸的北上山地)受災地的「沿岸道路」,以及連接內陸和沿岸區域的「復興支援道路」幾乎都將在今年春季全線通車。鐵路亦全部復興完成,全線開通。關於住宅方面,受災地的公營住宅3萬戶,以及轉移至高地興建的1萬8千戶都將在3月完工。

建立復興相關事業的未來展望,依循計畫實行了復興事業。今後世界其他地區若發生同樣的巨大災難,我認為如此的日本經驗,將是十分值得參考的先行案例。

新的“社區營造”仍未完成

――日本政府如何看待受災地尚未解決的問題?

在這次的復興事業裡,地震和海嘯受災地的居民並非只是返回原本的居住地,推動復興的方式是在安全區域整備出新的土地加以重建,而受海嘯侵襲的地區則劃為事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或農地等方式使用。

雖然加高建設基地與整備住宅用地等工程皆已完成,加高後的土地面積還有約3成尚未決定今後的用途。此外,予定轉移至高地興建住宅的居民裡,亦出現由於家庭狀況等因素而取消轉移的案例,因此,如何活用未使用土地仍是課題。所謂的社區營造,無法在1、2年的時間內完成,但今後將繼續尋求對應這些課題的方案。

若回顧核能事故受災地的狀況,當初的避難指示地區有1150平方公里,非常廣闊。雖然在這10年間已減少3分之1,但今後必須推動環境整備,讓人們可以返家定居。不僅是返鄉居民,也將接受新的移居者並支援其在當地的生活。

為了讓居民返家定居,必須有工作才能安居樂業,以政府的立場來說,推動方針在於尖端科技相關事業的招商。獲命名為「福島創新海岸構想」(Fukushima Innovation Coast Framework)的計畫,將打造推動無人機和機器人實用化的設施,以及推動實際應用氫能的產業聚落。此外,農林漁產的「風評被害」相關因應措施仍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