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姆真理教事件的教训是否还有警示作用
与欧美相比,伊斯兰恐怖主义等境外恐怖势力袭击日本的可能性或许确实较低。但只要矛头对准日本的可能性一丝尚存,就必须做好防备。此外,也不能忽视像奥姆真理教那样在国内策划恐怖活动的可能性。
回想起来,关于奥姆真理教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在作为其前奏的松本沙林毒气事件发生之时,警察方面将此案件交给了刑事部门,这种判断首先就是错误。换言之,警察将之视作了单纯的杀人致死事件。关于这一点,警备案件就是警备案件,在美国等国家,邪教组织已逐渐成为FBI的搜查对象。但日本却不然,其理由在于宪法中规定的信仰自由和《宗教法人法》。
日本的法律通常都在开头说明“本法律的宗旨在于……”,但《宗教法人法》是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制定的,所以完全无视了日本制定法律的方法。因此,大家都不太清楚这部法律到底目的何在。换言之,其中关于宗教的定义很模糊。里面没有写明宗教的目的,只是承认宗教自由。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创立宗教法人。只要有教义、教主、礼拜场所和信徒,就可承认其为宗教。于是,拜《宗教法人法》所赐,日本现有的宗教组织已达20万个之多。虽然它们并非全都是邪教,但既然数量如此庞大,就会成为各色团体的隐身蓑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