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成为第二故乡,外国人就是外国人
一年半后,我重又登陆了日本,一待便持续至今。
在“第二故乡”的生活转眼已过了六年,蓦然回首,我发现我对东京的熟悉程度以及留恋程度,已大过台湾任何一个城市。由于日语流利,外表也与日本人并无二致,在东京生活期间我鲜少意识到自己的外国人身分。日本社会确实存在着一些诸如留学生奴工这类将外国人“拆食落腹 “(台语)的事态,但我也很幸运地不用经历这些情况。
即使如此,有那么一些时刻,我仍有直接地感受到对外国人歧视的经验。特别是租房子的时候。
去年我辞去公司工作,转为自由业者,同时也搬了家。距上一次搬家已是两年。原本的住所是公司宿舍,省去我自己找房子的辛劳,因而我几乎都要忘了这个国家的租屋市场里,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外国人歧视问题。当我要找房子时,尽管我有永久居留权,尽管我日语流利,尽管我曾在稳定的大公司工作,我仍多次在询问房况的阶段,便被谢绝入住──就因为我在文件上,仍是外国籍。
好不容易找到房租可以负担,格局与设备都还喜欢,且接受外国人入住的房间后,却在保证公司费用上出了问题。管理房产的不动产公司告诉我,他们公司规定外国人需透过与日本人不同的保证公司,日本人用的保证公司费用为房租的50%,而外国人则是100%。
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差别待遇,便试图与不动产公司负责我案件的员工交涉。那员工是位25岁左右的好青年,我指出该规定歧视意味浓厚后,他也承认确实如此。他向我承诺会向总公司呈报,看能不能让我以跟日本人一样的条件入住。隔天他来电,经过他的努力,总公司也听从了我的意见,决定让我使用与日本人相同的保证公司。
现在房东同意了,不动产公司同意了,租屋者也没问题了,没想到却在保证公司那边被打了回票。那间保证公司名为“全保连株式会社”,听说是业界规模最大的保证公司,而他们一听到租屋者是外国人,便叫我要找到连带保证人,才能使用他们的保证服务。本来保证公司这东西就是为了要让没有连带保证人的人也能租到房子而提供的保证服务,但他们却反过来要求租屋者要找到连带保证人,这是什么道理?我脑中充斥着问号。而且就因为我不是日本人这种理由──我立即打电话给“全保连”,试图交涉,然而接电话的男子口气强硬,完全没有交涉的意思,只不断主张“我们公司的规定就是这样”。结果我毫无选择,只能支付比日本人贵两倍以上的保证公司使用费。
根据时事通信社的报道,在日本有将近一半的外国人在租房时,有因为“身为外国人”这样的理由而遭到拒绝入住的经验。以我的切身感受而言,这数字相当真实,就算实际上比例更高一点也丝毫不令人意外。
单凭国籍这种属性就对人类进行判断,拒绝其入住或征收较高的费用,这种行为就算没有违法,也毫无疑问地是歧视。日本租房市场根深蒂固的外国人歧视问题,恐怕存在着许多结构性的课题,而无法一蹴可几地解决。尽管如此,首先最重要的,是要承认歧视确实存在,并展现解决问题的诚意。现在日本在单纯劳动领域,正加速接纳外籍劳动者,因此解决租房的歧视问题更加刻不容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