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臺灣人的差別化對待所反映出來的靖國神社合祭問題的本質矛盾

1887年制定靖國神社神職制後,過去以太政大臣之名實施的靖國神社合祭事宜轉移到了陸海軍大臣名下,靖國神社被作為天皇及陸海軍祭奠戰死者的宗教設施,至此以靖國神社為中心的、帝國的戰死者祭奠活動最終定型。

換言之,此項制度改革後合祭的告示權(合祭候選者選定權)由政府轉移到軍方,意味著過去勉強保持著國家行為形式的、通過靖國神社的國家性祭奠活動被限定成了陸海軍開展的軍方祭奠活動。這又催生了新的矛盾。那就是臺灣人合祭問題。

由於帝國的戰死者祭奠是以忠臣祭奠為原則,所以祭神的確定也取決於天皇的意志。依據皇地皇民主義觀念,帝國日本長期採用的政策是將已被本國征服的土地上的被統治民族也作為帝國臣民予以同化。因此,日本不存在殖民地兵士。沖繩人首次被合祭到靖國神社是在日清戰爭(1984-95年)時期,北海道阿伊努人被合祭是在日俄戰爭(1904—05年)時期。此外,朝鮮人也在1926年作為「大正三年乃至九年戰役」從軍戰死者被合祭(*16)到了神社中。

換言之,靖國神社的合祭資格條件和帝國的軍人資格要件中並不存在民族方面的標準。可是,其中唯獨沒有臺灣人。唯一的理由就是因為靖國神社合祭行為並非基於作為帝國國家確立的法律制度。這就引發了有關靖國神社合祭的臺灣人差別化對待問題。

臺灣原住民和臺灣殖民地漢族居民原本就不認可、不歡迎日本對臺灣的統治。占領臺灣時期,臺灣的漢族居民發起了激烈反抗,甚至演變為日臺戰爭(*17),即便是在平定反抗後,為了鎮壓和討伐從清國殖民地時代就一直很猖獗的「土匪襲擾」和臺灣原住民的民族性武力反抗,實施理蕃(*18)政策,大量警察和隘勇(*19)喪失了性命。

東 京招魂社,1879年改稱為靖國神社,被列入「別格官幣社」(神社規格之一。日語「別格」意即特別。幣乃幣帛,為奉獻給神靈供品的總稱。官幣社即由國家負 責奉獻幣帛的神社)。照片為「九段(靖國神社所在地名)靖國神社」,是1910年發行的《東京名勝照片集》中的一張(國立國家圖書館網站)

在此背景下,1908年,臺灣總督府提出希望將「因討伐土匪及防禦生蕃(*20)而犧牲的警察官吏」合祭到靖國神社中,由此引發了臺灣人戰死者合祭問題。不過,陸軍省強烈反對臺灣總督府的要求,並未考慮過同意此事。

可是,由於該問題事關統治政策的根本,臺灣總督府不厭其煩,甚至是固執地嘗試說服陸軍省,兩年後,陸軍省終於同意了此事,但前提是臺灣原住民組成的隘勇除外。臺灣總督府立刻啟動了合祭候選者篩選程序,1911年3月通過陸軍大臣請示天皇「旨意」,但宮內大臣傳旨稱「吾皇未允」,即天皇不同意合祭臺灣人,最終只得作罷,臺灣人未能進入靖國神社合祭。

這再次證明了靖國神社的祭神決定權掌握在天皇手中。因此,忤逆天皇意志之人不可能被置入靖國神社中祭祀,假設存在這種情況,那恐怕就意味著這座神社不是靖國神社了(*21)。

有別於帝國的雙重祭奠體系

對於臺灣總督府而言,即使不能將戰死的臺灣人合祭到靖國神社內,也不能置之不理。因此,臺灣總督府於1928年以「殉國者」之名祭祀「為國捐軀」的臺灣戰死者,並創建了招魂社用於祭祀「護國之神」。這就是以「明治28年改隸以後的臺灣戰死者、準戰死者、殉職者、準殉職者及殉難者」為祭神的建功神社(*22)。建功神社中供奉著16,805柱祭神,其中臺灣漢人3,339人,占19.9%,臺灣原住民281人,占1.7%(*23)。由此產生了有別於帝國的另一種祭奠體系。

不過,由於昭和法西斯時期軍國主義引發的日中戰爭趨向白熱化,大量臺灣人被徵為文職軍人、隨軍勞工,導致在大陸戰場上喪命的臺灣人增多,過去那種歧視性的對待方式再也無法維繫。此外,繼朝鮮之後,由於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也被引入臺灣,所以日本不得不允許戰死的臺灣人與朝鮮人一樣進入靖國神社合祭,1942年,臺灣護國神社動工興建,用於祭祀「靖國神社祭神且與臺灣相關人士」(*24)。當然,毋庸贅述的一點是此舉背後存在著希望將徵兵令適用於臺灣人的意圖。

於是,次年10月的第63次靖國合祭中,19柱臺灣漢人進入了合祭之列。建功神社與臺灣護國神社構成的具有不規範性的雙重祭奠體系由此誕生,帝國的戰死者祭奠體系日趨複雜化。

這就催生了一個巨大的矛盾。本來,靖國神社的祭神一直是通過「政府公報」進行公示,力圖將其作為「國家的英靈」實現「國民的英靈化」,但或許是為了避免戰爭指揮官被追究中途島(Midway Island)作戰失敗的責任,並對國民隱瞞戰局的不利情況,自1944年4月的第64次靖國合祭開始,合祭者名單就不再對外公示了。此後,靖國神社的祭神只是不為國民所知的「軍隊英靈」,戰後則更加諱莫如深,只是「靖國神社的英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