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會議後日本採取的國際協調路線

巴黎和會的主要問題是如何處置戰敗的德國,由此形成的凡爾賽體系主要是為了建立戰後的歐洲體系。圍繞亞洲問題的討論並非主要內容,中國問題被擱置在了一邊。在1921年11月召開的華盛頓會議上,除了華盛頓海軍條約外,與會各方還簽署了英美法日承諾維持太平洋權益和軍備現狀的《四國公約》,以及規定了保持中國領土完整、實行門戶開放等內容的《九國公約》。此外,日中籤署了關於解決山東懸而未決問題的條約,就歸還德國在山東半島的權益和從山東鐵路沿線撤兵達成了一致。這個新形成的東亞秩序被稱為華盛頓體系。不過也有人評論稱,這是列強為維持現狀而達成的妥協案,是建立在犧牲中國利益的基礎之上的。

參加華盛頓會議的日本政府(會議召開前,原首相遭到暗殺,高橋是清內閣上臺)的方針是,既要接受作為美國對華外交原則的門戶開放政策,又要努力維護自己的既得權益。在裁軍問題上,雖然部分海軍官員表示反對,但考慮到自身的財政狀況,日本政府還是同意了只保留英美60%水準的主力艦數量。《九國公約》的第一條主張施行對華非侵略主義,這等於否定了日本在大戰中的行為,但由於並未否定日本在南滿洲的權益,所以日本也表示了同意。

如上所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採取了以國際協調為基礎,追隨和平主義潮流的外交政策。有人說,這種政策是日本在外交上陷入孤立,且出兵西伯利亞遭遇失敗後被迫做出的選擇。其實,日英同盟未能續約,大戰中幾乎變成同盟國的俄國已經崩潰,日美在中國問題上的矛盾日趨激化,這些都是影響日本外交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