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別姓是為了職場女性?
談及使用舊姓作為通稱的做法和選擇性夫婦別姓制度的必要性時,人們大多傾向於將之與「女性走入社會」「女性活躍」等聯繫在一起。誠然,隨著女性就業率上升,雙薪家庭增多,女性在婚後改姓的問題上遇到難題,這種現象凸顯出來,成為夫婦別姓受到社會關注的背景因素之一。
不過,我們在批判強制夫婦同姓的做法時,也有必要避免只基於「當代社會,女性理所當然也工作,(強制夫婦同姓)不再適合時代要求了」這個邏輯。婚後姓氏問題不僅僅關乎職場女性。
在筆者採訪過的事實婚姻當事人中,也有許多專職主婦和打工的女性。她們並非為了工作而拒絕改姓的。因此,單純按照「因為女性工作需要」的邏輯來主張有必要實行夫婦別姓的風潮也具有迷惑性,讓人覺得悲哀。
每個人對姓氏和名字的心態各不相同,我們不應該單純從是否有利於工作的角度來談論,不應該把姓氏問題大事化小,局限在只涉及職場女性的問題上。
不情願地公開隱私
現在還有一種傾向,將夫婦別姓的問題單純理解為「夫婦是用相同的姓氏還是用不同的姓氏」。而這並不能被如此簡單地歸結為一道二選一的選擇題。
首先,無論本人是否願意,女性只要改了姓氏就相當於對外宣佈自己已婚。日後若因離婚恢復原本的姓氏,就相當於再次把隱私公之於眾。從大約95%的已婚女性改從夫姓的現狀來看,就算導致離婚的原因是丈夫,被迫公開隱私的也幾乎都是妻子一方。在這個格外注重隱私的時代,人人呼籲尊重隱私,而只有女性無論自身是否願意都會被迫公開(婚否等)個人資訊。
再者,強制夫婦同姓的現行制度還給那些經歷父母離婚的孩子造成巨大的壓力。父母離異之後,80%以上的孩子都由母親撫養,因而不得不改姓。父母離婚、再婚導致孩子改姓的問題歸因於原則上「同一戶籍下的成員必須使用相同姓氏」的現行法律規定。
除了父母離異的家庭,現實生活中還存在父母和子女擁有不同姓氏的其他情況,比如因國際婚姻(國際婚姻原則上都是夫婦別姓的)和事實婚姻等結成的家庭。在政策上,關於姓氏提供不同的選項能在很大程度上幫助那些身處不同境遇的孩子,為他們帶來福利和利益,這一點卻一直被忽視。時至今日,「(如果一家人的姓氏不同)孩子就太可憐了」還常常被拿來當作批判夫婦別姓的理由,殊不知,更多孩子因為現行法律只允許(一家人)同一姓氏而遭受利益損失,忍受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