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的個性逐漸消失
第二個階段是1794年7月到8月。寫樂在這一階段的作品均為全身像。他採用役者繪傳統細判(高約33公分、寬約15公分)創作的浮世繪作品以無背景留白的連續組圖形式呈現,把自己動態造型、流動曲線的特點展現得淋漓盡致。
他在這一階段的大幅浮世繪依舊採用了以雲母粉增效的技法,構圖注重圓形和三角形的視覺效果。例如,將兩個人物成弧形搭配,或集中偏置於對角線一側。與第一個階段厚重的風格迥然不同,寫樂這一階段的作品更注重視覺效果,為搭配或白或黃的背景,人物服飾色彩明豔華麗,繁複紋樣纖毫畢現。這種變化或許是因為蔦重希望主打價格低廉的小型版本「細判」,以擴大購買人群。
第三個階段是1794年11月,寫樂描繪「顏見世」演出(一年一度歌舞伎新演員的亮相演出——譯註)的作品。這是他作品數量最多的階段,已確認的有58幅,但每一幅的現存數量都很少,多數僅存孤本,可見當時在商業上未能取得成功。寫樂原本明快的特點不再,作品個性漸失。畫作中標注了演員的屋號和俳名,由此推測這批作品是為人氣演員定制的肖像畫。相較寫樂在第一個階段深度刻畫每一個演員戲劇張力的作品,這一階段的作品止於淺描淡摹,變得單調且公式化。
第四個階段作品現僅存以1795年新春狂言為題材的10幅小型畫作。相比於第三個階段多數作品僅象徵性添加背景的處理方式,第四個階段的作品更強調舞臺佈景,但服飾與人物線條變得單調了。
由於這些作品是配合首演而出版的,因此實際繪製時間應為1794年末。由此推算,東洲齋寫樂出道不到一年便從畫壇「謝幕」了。其間風格變化之大令人震驚,出道之初的強烈個性最後也蕩然無存。特別是現存的10幅歌舞伎題材作品,給人一種都是未竟之作的唐突之感,可見其在商業出版上已然失敗。從第三個階段開始畫風突變,難免讓人懷疑是他人代筆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