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自衛隊的武器使用權限

——在自衛隊海外派遣問題上,如何保護隊員生命安全引發了艱難的討論,您有什麼看法?

岩屋  法制針對特定行動擴大了自衛隊員的武器使用權限。此前,在開展聯合國維和行動(PKO)或雖然不是聯合國牽頭但由相關國家和地區機構共同實施的旨在恢復和平的「PKO類似活動」時,自衛隊員不能使用武器,而新法制打破了這一限制。

簡單而言,以前自衛隊在執行運輸任務時,即使夜盜或土匪動用武器加以阻撓,自衛隊也不能反擊。但今後在執行任務時就可以鳴槍威懾或實施警告射擊了。

另一點是使自衛隊營救日本公民的行動成為了可能。新法制也擴大了執行這種任務時的武器使用權限。不過,在戰爭地區不能使用武器。原則上需以當事國的同意和支持為前提。

儘管自衛隊在海外營救日本公民行動方面的能力飽受詬病,但我認為既然擁有特殊作戰部隊這種組織,就不存在能力不足的問題。不過,只有掌握了充足的情報,才能開展這種作戰,要說日本是否充分具備了這種能力,課題可謂堆積如山。

安倍首相聽取安保法制/執政黨協議會的報告©時事通信社

修訂日美指針,可以更多地支援美軍

——日美防衛合作指針也將在時隔18年後實施修訂,您對此有何看法?

岩屋  我感覺這次修訂已經等了太長時間。指針雖然不是執政黨協商的審議事項,但我們仍將其與安全保障法制結合起來加以處理。最大的特點在於加入了可以有限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生存危機事態」,建立起了覆蓋從平時到有事時等各個時期的、全天候無間斷的、日美共同協調的機制。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今後日本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支援美軍的行動。同時,美軍在作戰方面必須與日方確實保持協調。換言之,不可能發生美軍為所欲為而自衛隊只是唯唯諾諾從旁協助的情況。雙方將規定,美軍在行動內容方面也需與日方充分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