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留的問題:家人的煩惱
時過20年,又起波瀾。今年2月到3月,康復患者家屬568人以「由於國家的隔離政策助長了社會對痲瘋病的歧視和偏見,造成家人被迫離散、過著痛苦的生活」為由,向熊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國家賠償損失並進行道歉。圍繞患者家屬受害所提起的集體訴訟尚屬首次。這是發生在民法規定的損失賠償請求權即將過期之前的行動。
原告們訴說由於父母被診斷為痲瘋病被療養所收容,自己無端遭受歧視,無法正常上學、工作、結婚等等,在人生各個階段飽受痛苦。據說由於害怕根深蒂固的歧視和偏見,原告中很多人都沒有公布自己的真實姓名。
2001年,法院作出明確判決,國家的強制隔離政策具有違憲性,國家應對患者本人承擔賠償責任,支付賠償金。但是,賠償對象並不包括家屬。
對痲瘋病的歧視所埋下的禍根至今仍未消除。
痲瘋病與隔離政策
痲瘋病是由痲瘋桿菌引起的侵害神經的一種傳染病,由於會留下臉部、手腳變形等後遺症,患者成為遭受偏見與歧視的對象。日本從1907年開始實行患者隔離政策。即使在特效藥被開發出來,世界各國普遍轉換為鼓勵門診的治療方針之後,日本依然實行患者隔離政策,直到1996年才廢除《癩病預防法》。甚至還曾有過以都道府縣為主體,官民一起找出患者,將其強制收容到療養所的「全縣無癩病運動」。進入療養所的患者被迫使用園名(化名・暫名),被迫接受絕育及墮胎手術,被割斷與家人的聯繫。不只是患者,他們的家人和親屬也受到來自社區的歧視。
標題圖片:來到國立療養所・多摩全生園的骨灰堂參觀,進行人權學習的小學生。建園以來,入住者中已經去世的超過4,000人,但很多逝者的骨灰無法納入家族墓地,只能長眠於此
撰文及攝影:nippon.com編輯部 石井雅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