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當事人主義包藏著問題
村岡 這種意識說白了就是認為無論證據多麼薄弱,都逃不過我的法眼。
針對如何評價職權主義和當事人主義的融合制度這個問題,刑事訴訟法研究人員和實際業務人員之間,存在很大的意見分歧。儘管有人認為這是日本創造性地將職權主義和當事人主義融合起來形成的先進制度,但如果立足於本來的當事人主義加以思考,我認為日本的虛擬當事人主義恐怕包藏著相當嚴重的問題。
比如存在這樣一種現實情況,在偵查階段,辦案人員為獲得主動招供而在不允許辯護人監督的審訊室這樣一個密室中進行審訊,法院也允許這樣做。另外,在公判階段,依賴於供狀的、以推定有罪為前提的審理行為和法官指揮訴訟的行為都存在問題。
檢察人員掌握著生殺予奪大權
——就現在的日本刑事司法而言,比較突出的問題是那些?
村岡 「就算放過100個真犯人,也不能懲罰1個無辜者」。這被稱作刑事法的鐵律。但日本檢察人員和員警的想法是,有罪之人全都要遭到處罰。同時,也不應該處罰無辜的人。應該做到兩全。
問題在於難以兩全,這種由人運作的系統不可能那麼完美。兩者必然會遇到衝突。應該照顧哪一方的價值?我覺得必須側重於救助無辜。但遺憾的是,並非所有檢察人員和員警等司法人員都抱有這種觀念。
另一方面,雖然檢察人員宣稱會採取一切偵察手段,讓壞人必定受到處罰,但從現實結果來看,近六成案件卻是暫緩起訴,說到底,是檢察人員掌握著決定生殺予奪的大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