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肩而過回到台灣的父親遇到的悲劇

基隆市八尺門水道上架起的和平橋,左端為和平島(2019年筆者攝影)
基隆市八尺門水道上架起的和平橋,左端為和平島(2019年筆者攝影)

1946年12月,母親與3歲的我從基隆出發,於隔年1月抵達佐世保浦頭港。到達父親解召後暫住的鹿耳島親戚家,已是再隔一年的2月底了。但沒看到應有的父親身影,沒想到他居然已前往台灣尋找妻小了。

從那之後等待丈夫回家過了將近2年後,母親決定前往老家沖繩國頭村繼續等待。當時我正在入小學前的年紀。隔年的農曆新年時,在台灣與母親相處蠻好的一位太太,從沖繩島最南端的系滿來到140公里遠的沖繩島最北端國頭村,傳達一位曾與父親共同行動的男性的話。

「惠先在基隆社寮島的船隻停泊處,跟台灣船長的兒子被中國兵帶走,恐怕已被殺害。」

這份傳言極為有說服力。當時母親悲痛欲絕的身影至今依舊烙印在我腦海裡。

『基隆雨港二二八』(張炎憲等編,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書中記載了1947年3月8日在基隆上岸的國軍屠殺無辜的實況。其中,有2名婦人詳述青山惠先被帶走的事故現場情況的證詞(171~178頁),還有相關人士認定青山惠先已受害等說詞,都成為客觀的、決定性的佐證。

1947年2月28日上午,大批群眾聚集在專賣局台北分局前放火抗議。(取自台北二二八記念館導覽手冊,青山惠昭翻攝)
1947年2月28日上午,大批群眾聚集在專賣局台北分局前放火抗議。(取自台北二二八記念館導覽手冊,青山惠昭翻攝)

跨越平等互惠原則之牆

二二八基金會董事會於一開始就認定青山惠先是在事件中失蹤的。但是當時的內政部以2個理由將基金會的決定撤回。一個是日本沒有給予台籍慰安婦和台籍日本兵戰後補償而有失國際平等互惠原則。第二個是國家賠償法不適用於外國人。二二八基金會董事會其後也以此結論將認定取消並推翻自己的判斷。對於申請人的我而言,因判決浮現了外交問題而深受困擾,其後我以國際人權規章為後盾,以「人權無國界」而提出不服判決的申請。

之後,改為當時的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代為對應我的申請,時任行政院長毛治國以同樣的理由發出否決的告知。再度不服的我,決定要提出行政訴訟並交給司法判斷,於2015年9月15日請台灣當地律師代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

在法庭上,主任律師薛欽峰面對被告多次辯解時毅然對峙,並以國際人權擁護趨勢等說服方式進行高度的辯論。提訴和判決勝訴的記者會上表明支持的法學專家也是我很大的後盾。對他們只有感謝可言。判決勝訴的記者會現場,律師跟支持者們圍繞著我分享喜悅,之後我一人回到飯店。日本或台灣認識的人和朋友們的祝賀電話響個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