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工作而放棄原先國籍的移民們

在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下,國外的日本移民們的國籍總是一大問題。特別是作為勞動力移居海外的人們在向下一個階段發展的時候,這個問題就會凸顯出來。也就是說,作為勞動力的移民,在積累了一定財富後要想成為農場主人或企業經營者的時候,常常遇到的就是國籍問題。無論是在北美還是南美,為了保護自己開墾的農地,很多人把自己的國籍從日本換成美國、巴西、秘魯等。

日本戰後也還在向拉丁美洲移民。他們當中有很多人為了保護自己的農地,或者為了在當地的農協或公司裡佔有一定地位,不得不放棄了日本國籍。在巴西等地,20多年前開始就出現這樣的訴訟——以前放棄自己的日本國籍並非真實意願,而是為保護自己的財產作出的不得已的選擇,因此希望承認自己現在仍然保有日本國籍。

由於工作原因不得不改變自己的國籍,這對於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也是一樣的。譬如,日本礦山法禁止外國人成為礦主,外國人不能當日本公務員。直到幾年前,日本還要求與日本外交官結婚的外國配偶,在隨任外派工作時,必須先入籍成為日本人。

各國承認雙重國籍的動向

近年來,圍繞國籍問題,世界發生了很大變化。很多國家開始承認雙重國籍。譬如,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絕大多數成員國現在都承認雙重國籍。

另外,希望和移居海外的原本國國民維繫密切關係的舉動也很明顯。20世紀90年代後半期爆發亞洲經濟危機的時候,韓國陷入了債務危機,被置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嚴密監管之下。這一時期(1999年),韓國制定了《在外同胞法》,為已經放棄韓國國籍的原國民回歸祖國或回國停留期間提供法律上安定的身份。這一舉措的背後,暗含著韓國政府的政策性意圖,即希望通過加強海外同胞與祖國的關係來促進投資。墨西哥在90年代後半期也採取了同樣的政策,還讓已經獲得外國國籍的人能夠容易地重新回復原來的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