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適合的支援措施無法到位

厚生勞動省在疫情中的2021年1月對露宿者進行了調查,已證實全國範圍內共有露宿者3824人,其中女性97人,占5.2%。

「如果把在網咖和速食店過夜的人都算在內,那麼女性占比肯定是遠超5.2%的。援助現場的工作人員也表示,這半年來在免費食物發放點排隊的人群裡,女性有所增加。單身女性的話,有失業即淪為『隱性街友』的風險。」

非正式僱用和僱用關係終止的情況一直在持續,女性的失業時間也呈現出長期化的傾向。最適合的支援措施能否充分涵蓋就成了問題。

「如果將社會保障制度分為社會保險和社會扶助來考慮的話,社會保險的前提是有一定程度的工作收入或者丈夫是上班族,所以對女性是不利的。因為在僱用非正式化的同時,未婚化傾向也在加劇。雖然不得不依賴於扶助,但對很多女性來說,申請生活保護還是一件羞恥的事,她們對領取生活保護是有抵觸心理的。除了生活保護之外,女性還可享受『婦女保護事業』和母子福利,比男性有更多的福利措施可供選擇,但執行卻很大程度依賴於地方政府和具體辦事員的個人判斷,所以有些人沒法獲得最適合的支援。」

制度本身也存在著很大問題。現行婦女保護制度的根據法是1956年制定的《賣春防止法》。該法的制定本來是為了懲戒女性並令其改過自新,經過擴大解釋,也適用於保護生活貧困、遭受家庭暴力等面臨各種困難的女性。不過,這部法律遭到越來越強烈的批判,被認為缺乏保護女性人權的視角,無法滿足對女性多樣化、複雜化的援助需求,現在超黨派議員聯盟正在推動新的《女性支援法》的制定。丸山指出,即便新法出臺,也需要從根本上重新審視現有的支援體制,如政府與民間的合作關係,以及如何加強新法與基於生活保護和兒童福祉法等其他法律制定的支援措施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否則是無法實現全面性支援的。

「我認為,今後女性的貧困和流浪問題會進一步加劇,現在能做的首先充分運用生活保護政策。另外,是不是還應該考慮建立低收入者也能享受的租房津貼機制呢?」

「也希望婚姻存續期內家庭內部的『隱性貧困』以後能變得視覺化。我認為,想逃離家庭卻無法逃離的女性群體所面臨的生存困難,與單親家庭和單身女性群體的貧困是一體同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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