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是歧視語嗎?
關於「『外人』是歧視語」這個說法,網路上可以看到正反雙方的意見。認為是歧視語的人主張這個詞帶有排外、侮蔑的語感,被這樣稱呼使人不悅。認為不是歧視語的人主張,「外人」這詞不過是「外國人」的簡稱,本身並沒有歧視意涵。
姑且不談前者的印象論,「『外人』是『外國人』的簡稱」這個主張,應可以透過語言學的方法進行驗證。為了證明「『外人』是『外國人』的簡稱」,至少得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要先有「外國人」一詞,②從特定時期開始,人們產生了把「外國人」一詞縮短的需求,「外人」一詞因而出現,③現在的日語中,「外人」與「外國人」在語意、語感上依舊類似。若能加上④「外國人→外人」這樣的簡稱形式找得到許多其它類似例子這個條件,那麼便能加強語言學上的證明力度。
然而,閱讀主張「『外人』是『外國人』的簡稱」的網友意見,也不見有人提出能證明①②的文獻資料。而④,像「外國人→外人」這樣,三字漢語詞取第一字及第三字來縮寫的其它例子,至少我是想不太到的,頂多就是「外國車(gaikokusha)→外車(gaisha)」而已。至於③,可惜的是,現代日語中「外人」與「外國人」兩詞的語感有重大差異。「外國人」指的僅是「沒有日本國籍的人」,但「外人」指的往往是「外表特徵(膚色、臉型等等)不符合(純粹)日本人的人」。前者是以「是否持有國籍」的「狀態」作為判準,但後者明顯是以「人種、血統、外觀」作為基準。
外表特徵與日本人沒有太大差異的外國人(如臺灣人、中國人、韓國人等),幾乎不會被稱為「外人」。美國國籍黑人若是取得了日本國籍,就不是「外國人」了,但恐怕(包括其兒孫輩在內)仍會在各種場合被稱呼為「外人」。日本的特別永住者(舊日本殖民地人民移居日本,卻在戰後喪失日本國籍者,以及其後代)在法律上是外國人,但談到「外人」一詞時應該極少有人會想到他們。如此看來,「『外人』是『外國人』的簡稱」這樣的主張似乎不大可能成立,還是把兩者看成不同詞語比較妥當。
那麼我們是否能憑某些詞語指稱對象的主觀感受,就判斷這些詞是否為歧視語呢?倒也不盡然,畢竟語言感受人人有所不同。這也不是作個問卷調查就能解決的問題。就算真的對某個詞語所指稱的對象進行問卷調查(實際上這種網羅性的問卷調查幾乎不可能實現),得到了有70%的人表示「不悅」、「感覺受到侮辱」這樣的結果,也無法保證這不是多數暴力。單憑人頭數量就來決定一個詞的好壞甚至生死(被大眾所厭棄的詞語,遲早會死去),竊以為未必是個好做法。
我想,某個詞語是否為歧視語,有很大程度還是依存於該詞產生的背景,以及其過去實際上用於什麼樣的語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