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外人」是歧視語嗎?
當然,第二類歧視語範圍不見得明確,因而常常引發「這是歧視」、「這不是歧視」的爭論。此外,也不是把歧視語全部禁用,歧視就會消失;反過來說,也有人的確沒有歧視意圖,只因沒有相關知識而用了被認為是歧視語的詞語。作為一個作家,我也不認為過度的語言獵巫是件好事。假如有人對我說,「屠殺(tosatsu)」、「屠畜(tochiku)」等詞全部禁用,小說裡都要改成「食肉處理(shokuniku shori)」,那也頗令人困擾。有說法認為,由於「障害者(shogaisha,身心障礙人士)」不是「害」,所以不能用這個字,都要寫成「障がい者」才行,但這硬是缺了一塊的詞面,對喜好漢字的我而言,實在很難接受。故盡量寫成另一個寫法「障礙者」,但說到頭也只是讓「害」成為「阻礙」而已。最近寫的小說裡用到「漢族(kanzoku)」一詞,校對者指出這是歧視語,這我就實在無法信服了。
另外,語言文化的不同也可能產生誤解。「原住民(genjumin)」一詞在臺灣是官方稱呼,在日文裡則帶有歧視意涵。「部落(buraku)」、「百姓(hyakusho)」在中文裡沒有歧視意味,日文裡還是少用為妙。反過來講,在臺灣,「外籍勞工」、「外籍配偶」這些詞目前已經盡量避免使用,但這些詞按字面翻成日文「外國籍勞動者(gaikokuseki rodosha)」、「外國籍配偶者(gaikokuseki haigusha)」,則沒什麼問題。有些詞原先用作歧視語,卻因當事者發起運動,抵消其歧視意味,成功將詞語奪回,英文的「酷兒(queer)」便是一例。最近日本拉子中,漸漸有愈來愈多人會稱呼自己為「レズ」,但不是拉子的還是少用才好。
想確認「外人」這詞究竟是不是歧視語,便必須調查這個詞過去曾在哪些語境下被使用。而查了之後,想必「外人お断り(謝絕外人)」這種偏歧視的例子,以及「かっこいい外人さん(很帥的外人)」這種偏肯定的例子,兩邊都找得到許多,最後還是得不出結論。
說到底,「外人」究竟是不是歧視語,我仍不得而知。但只要這個詞仍以(本人所無法改變的)外觀特徵作為基準,並且帶有某種珍稀的語感(「媽媽你看,是外人欸!」),那我便不會想被如此稱呼 。
所以,在你稱呼我為外人之前,請你不妨多想三秒:是否不惜讓眼前與你談話的人不悅,也真的非用這個詞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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