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腹的理由也隨時代而變化

荷蘭基督教傳教士目睹了為履行職責而切腹這一風潮,向國王報告稱:「他們往往以罕見的勇氣和可怕的方式橫向切腹,(世人)對他們抱有最大的善意。」

這是1669年(寬文9年)荷蘭發行的《蒙塔紐斯日本史》中的記述。

基督教,尤其是天主教是不允許自殺的。稱頌自殺者,對他們心懷善意,這些都是當時的歐洲人無法理解的。

幕府末期的1868年(慶應4年),也有11名土佐藩士因殺害了法國水手而獲罪切腹。法軍將領目睹了現場,認為這種風俗不可理喻。

歐美曾對「切腹」持批判態度,新渡戶稻造對此提出了反駁。他在著作《武士道》中寫道:「它是武士用以贖罪、謝罪、避辱、贖友或表忠的方式」,強調了切腹對武士而言是榮譽之舉。

然而在戰國時代結束進入和平社會後,現實中的切腹逐漸發生了變化,不再是美德和榮譽的象徵。

我們來看看它是如何變化的。

江戶初期的切腹帶有「各打五十大板」的色彩。例如,不同藩國的藩士之間發生衝突,在一方拔刀刺傷另一方的情況下,判雙方同罪,都要切腹。

不顧武士的清正廉潔、不分青紅皂白的傷人者也好,蒙受恥辱的負傷者也好,都被認為應該以死謝罪。山本博文認為這一時期的切腹「是為了維護武士作為戰鬥階層的虛名」(《切腹,日本人履行職責的方式》/光文社新書)。

後來這條規則逐漸變得模棱兩可了。

有個下級武士說了上級的壞話,上級將此事告到了監察官那裡。監察官們幾經斟酌後,只判罰了說上級壞話的下級武士切腹。這是1623年(元和9年)江戶城的警衛部隊「小十人組」裡發生的一件事。

江戶城內有些區域要求某些身分的武士下馬步行,而不小心騎馬通過的武士也會被勒令切腹。

換言之,利用切腹來維護等級制度的事件越來越多。

日本人的道德準則是不追究自盡者和死者的責任,因此切腹或許確實能避免名譽受損。可是,不過就是說一兩句壞話,或者是否下馬之事,就被判處死刑,這種切腹果真如新渡戶所言,是榮譽之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