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追究曖昧不清的「存亡危機事態」認定
但是,在可以行使集體自衛權,允許自衛隊行使武力的「存亡危機事態」問題,政府與在野黨之間展開了激烈的交鋒。
「存亡危機事態」被具體定義為,「發生了針對與我國關係緊密的他國的武力攻擊,危及我國存亡,存在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被徹底剝奪的明顯危險」。
那麼,這種危機事態該如何判斷呢?安倍首相在國會審議中反覆答辯稱「由政府綜合判斷認定」。但是,在野黨民主黨黨首岡田克也反駁道:「存亡危機事態的概念十分抽象,真正事發時難免政府會隨意做出判斷,隨之派出自衛隊行使武力。這是民主國家絕對不能允許的」。
在後方支援上,自衛隊的活動允許擴大到何種程度?
另外,就威脅國際社會和平與安全這樣的「國際和平共同應對事態」、「重要影響事態」等也成為激烈討論的要點。無論哪一種事態自衛隊都不被允許行使武力,毫無例外地需要國會的「事先批准」。然而,在不允許行使武力的情況下,自衛隊的行動能擴大到何種程度成為了焦點。
在重要事態發生時,法案規定,如果有必要,自衛隊可以為美國軍隊之外的其他外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政府聲稱,在後方支援中「不包括武器的提供」;但是在野黨與一部分執政黨人士對此持反對意見,認為後方支援是「軍需後勤」,行使武力的正面戰場與後方是一體的,這很有可能將自衛隊置於危險之中。
為規避「60天規則」,回應在野3黨的安保法修正案
安保法案是7月16日在眾議院表決通過的。本屆國會的會期至9月27日結束,因此即使沒能在參議院大會上表決通過,經過60天後,法案可返回眾議院再次表決獲得通過,這個60天規則也是一種選擇。
不過,安倍內閣認為,使用這個規則難免會給安倍政權今後的政權運營帶來很大的障礙,因此,自民、公明兩黨與元氣會、次世代黨、新黨改革等在野黨3黨首腦舉行會談,就敦促國會認可自衛隊的海外派遣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避免了「只有執政黨表決」的最壞狀況。
撰文:原野城治 Nippon Communicatins Foundation代表理事
標題圖片:9月17日,在在野黨拖延戰術招致的一片混亂中,參議院和平安全法制特別委員會通過了安保相關法案(圖片提供:時事通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