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自民黨:撤換了「付出心血」的脇雅史
為了實現公開承諾,時任參議院自民黨幹事長脇雅史,在參議院議長山崎正昭領導下擔任參議院選舉制度協議會的主席,為此付出了心血。他提出方案,採取把選民人口少的縣與相鄰府縣合併的「選區合併」方式,只針對普通選區,不涉及比例代表選區。
最初的方案涉及把「鳥取和島根」、「和歌山和大阪」等22個府縣合併成11個選區,使選區之間的最大差距低於2倍,但受到強烈反對。脇雅史重新修改方案提交,減少了5個合併選區,將最大差距大大降低到了2.48倍這個相對合理的程度。但這一方案仍不為自家陣營——參議院自民黨所接受。反而,為了把脇雅史從主席位置趕下來,2014年9月自民黨撤換了參議院幹事長。改革事業回到了出發前的原點。
令人矚目的本屆國會,參議院自民黨在21日召開的執政黨與在野黨的協商會上,提交了「以6增6減(北海道、東京都、兵庫縣各增加兩個議席,宮城縣、新澙縣、長野縣各減少兩個議席)為中心」的草案。而以都道府縣為單位的選區設置保留不變,最大差距達4.31倍。對於這種明知有違憲之嫌的蠻橫主張,在野各政黨和公明黨當然都表示了反對。但在本屆國會中,這個問題能否得到解決,形勢變的很不明朗。
為了消除違憲狀態,眾議院則委託以佐佐木毅(東京大學前校長)為主席的第三方機構(眾議院選舉制度調查會)起草小選舉區改革方案。與之相比,參議院、特別是參議院自民黨的怠慢和虛偽,簡直令人目瞪口呆。
最高法院長久以來容忍這種「差距」
說起來,這個問題責任的另一端,也在長期以來對參議院不斷作出姑息判決的最高法院身上。
在日本,最早以「一票之差」為由起訴選舉無效(要求重新舉行選舉)的訴訟,發生在1962年的參議院選舉中。對照圍繞一票之差引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一位司法實習生起訴認為,「東京都選民的一票,其價值只相當於鳥取縣選民的4分之1,這不合理」。
但最高法院首次作出「違憲」判決,並非針對參議院選舉,而是針對1972年的眾議院選舉(最大差距為4.99倍,當時實行中選區制度)。因為最高法院對於參議院固有的情況表示理解和照顧。這種現實情況就是,參議院議員的選區以都道府縣為單位劃分,任期為6年,每3年改選其中的一半。這樣,就必須給各個選區分配偶數個議席。在這一條件的限制下,想要縮小差距是有限度的。
戰後,在參議院剛成立之時,選區(當時叫做「地方區」)之間的最大差距是2.62倍,大大高於眾議院(當時為中選區制)的1.51倍。而且,《公職選舉法》對於眾議院,規定了要根據人口普查的結果調整選區劃分和名額分配;但對於參議院,則沒有同樣的規定,這也有上述考慮吧。
最高法院對於眾議院不斷作出「違憲」或「違憲狀態」的判決,眾議院也採取調整定額議席等措施來糾正。而參議院並沒有採取措施糾正差距,卻一直被最高法院判定為「合乎憲法」。
而打破這種狀況的,是因為「逆轉區」的出現。所謂「逆轉區」,就是指「選民人口少的選區比選民人口多的選區所分配到的定額議席數還要多」,這是人口從地方流向都市圈導致的結果。可是,任何理由都無法使「逆轉區」正當化。
1992年的參議院選舉出現了「逆轉區」,最大選區差距為6.59倍。對此,最高法院首次對參議院選舉作出了「違憲狀態」的判定。而國會也著手修改定額議席數,以消除逆轉區的出現。逆轉區消失之後,選區之間的最大差距變為5倍左右。對此,最高法院也表示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