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能夠滿足每個服刑人員需求的小監獄

——什麼樣的監獄才是理想的狀態呢?

本來,送入監獄實施監禁是針對犯罪之人的最後手段,而現在許多人其實是沒有必要實施拘禁的。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累犯加重。即使是輕微犯罪,只要有前科的話,就會被處以相應程度的重罰。雖然作為刑法論存在爭議,但我覺得應該摒棄這種做法。

日本監獄的現狀是,在大型設施內收容大量服刑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參觀了其他國家的監獄後,我認為,設施應該盡可能保持小規模,按照規模配備足夠的職員,根據服刑人員的需求給予細緻的待遇,這才是理想的狀態。目前要在日本急劇縮小設施規模非常困難,但也有很多工作只要有人力和財力就能改善,譬如根據服刑人員的安防級別和需求,將設施內部分成不同的區域,等等。

犯罪之人也有尊嚴,也是構成我們社會的一份子——支撐上述改善方向的正是這種思想。就現狀而言,姑且不談社會層面,就算是在教育改造的一線,這種理所當然的思想也尚未深入人心。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提出,囚犯享有尊嚴和價值得到尊重的待遇,被羈押者、監獄職員、訪問者的安全和安防應該得到切實保證。雖然困難重重,但我認為有必要不斷付出努力,爭取適應這些要求。

撰文:POWER NEWS、高橋Yuki
文內圖片:伊崎忍

標題圖片:舊奈良監獄(奈良市)的收容所,2017年7月。這座建築建於1908年,過去一直被用作奈良少年監獄,直至2017年春(時事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