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象徵天皇的職責」以昭和天皇為典範
②即位以來,我在履行國事行為的同時,每天都在摸索在日本國憲法下被定位為象徵天皇的理想狀態。作為傳統的繼承者,我深感繼續守護傳統的責任,處在日新月異的日本和世界之中,日本的皇室如何將傳統寓於現代、使之鮮活地融合於社會並滿足人們的期待,對此我思考至今。
平成2年(1990)11月12日,陛下在「即位典禮正殿之儀」上曾表示,「父皇昭和天皇在位60餘年,無論何時皆懷與民同甘共苦之念,朕亦將承其心志,常祈國民之幸,誓遵日本國憲法,履行作為日本國及日本國民統一象徵之責」。
這儼然就是一份「誓言」,所以陛下即位以來一直在為了實踐而「每日摸索」。毫無疑問,那絕非易事。
戰後的《日本國憲法》在第一條中規定「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日本國民統一的象徵」,第四條對其作用進行了限定,規定「天皇僅可從事本憲法規定的國事相關行為,沒有參與國政之相關權能」。可是,上一代的昭和天皇除了單純「從事國事行為」,還作為代表日本國的象徵,以及表現日本國民統一的象徵,從事了許多被認為做起來很麻煩的工作。
因此,今上陛下一方面決心「作為傳統的繼承者」對上代天皇長期所做之事盡力履行「守護責任」,同時也清醒地意識到自己處在日新月異的新日本和世界之中,始終在思考皇室自身如何做才能「將傳統寓於現代」,「使之鮮活地融合於社會並滿足人們的期待」,為此應該做些什麼、可以做些什麼,積極地履行著「作為象徵天皇的職責」。
③在這一過程中,幾年前我曾兩次接受外科手術,加上因高齡感到體力衰弱之後,我開始思考:今後,當出現難以像以往那樣履行繁重公務的狀況時,應當如何安置自身,對國家、對國民,以及對我身後的皇族而言才是恰當的做法。我已逾80,儘管可說尚幸健康,但考慮到身體逐漸衰弱時,我擔憂或難以像迄今那樣,全身心地履行象徵天皇的職責。④我成為天皇將近28年,這期間我與人們共同度過了我國許多歡樂時刻和悲哀時刻。作為天皇的職責,我一直深認為應將祈求國民的安寧和幸福放在首位,同時在行事之時,我認為有時站在人們的身旁,傾聽他們的心聲,體察他們的心情也十分重要。天皇作為象徵的同時,為了履行作為國民統一象徵的職責,我感到天皇除了向國民謀求對於天皇象徵立場的理解之外,也有必要深刻思考自身的應有狀態,加深對國民的理解,並培養永遠與國民同在的內在自覺。⑤在這一意義上,我感到造訪日本各地、特別是偏遠地區及島嶼之旅,也是作為天皇象徵性行為的重要部分。包括皇太子時代,至今我與皇后同行的幾乎遍及全國之旅,讓我認識到在國內任何地方都有著熱愛當地、勤勤懇懇支撐著家鄉的平凡的人們。基於這一認識,我認為作為天皇,懷著對人們深深的信賴和敬愛之情,得以履行關愛國民、為國民祈願這些重要職責是幸福的事情。
今上陛下近30年來的功績是眾所周知的事實,而他在④⑤兩部分著重闡述了平成15年(2003)和平成24年(2012)兩度接受外科手術,同時感到體力衰弱後的所思所慮。
其中,「對人們的信賴和敬愛」這一表述或許可謂是繼承了昭和21年(1949)元旦發表的「關於建設新日本之詔書」(也就是所謂的天皇的人間宣言)中「朕(昭和天皇)與爾等國民之紐帶依托相互信賴和敬愛而結成」這句話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