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恐怖襲擊埋下了糾紛的伏筆
回想起來,警鐘其實早就響起了。東日本大地震的第2年,也就是2012年10月,當年出資購買了WEC20%股份的美國工程業巨頭紹爾集團(The Shaw Group)宣布將向東芝出售這些股份。
紹爾集團當初是簽了一個賣方期權協議才同意出資的,協議規定只要紹爾提出要求,東芝就必須接下其所持股份。從當時東芝公布的資訊來看,收購價格為「1,250億日圓左右」。這意味著紹爾成功地賺了一筆。東芝的持股比例一度從最初的77%降至67%,這下又再次躍升到87%,風險也隨之升高了。
福島核電廠事故給全球核電建設潑了一盆冷水,拖累了東芝WEC集團的業務發展。但東芝的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01年9月11日,紐約和華盛頓發生的恐怖襲擊就已經給公司在美國發展業務的遲緩和糾紛埋下了伏筆。
WEC在美國接下的4臺核電機組建設業務是大約時隔30年後美國再次新建核電設施,所以美國要求公司改變設計方案以防範飛機衝撞和採取追加安全對策。法規的趨嚴致使工期延長,並推高了成本。問題在於誰來負擔成本上升的部分。作為業務委託方的電力公司、業務受託方的WEC和建設公司之間開始互相推諉,並演變到了展開訴訟大戰的局面。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2015年12月WEC收購了美國工程公司CB&I(收購紹爾並參與業務)的建築工程子公司CB&I Stone & Webster(S&W)。這樣一來就變成了建築業務也由WEC直接負責,一併解決了訴訟和糾紛問題。
然而,收購S&W後,按照東芝的解釋,需要對重新估算追加成本。因此,東芝決定對S&W收購金額與該公司淨資產的差額,即「商譽」計提6,253億日圓,將之視為完全不可回收的損失進行減值處理。由於決定一併處理2006年收購WEC產生的「商譽」計提餘額,所以減值損失達到了7,125億日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