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抵償貿易率為50%?
――爲何您認爲抵償貿易是必要的?
中谷 以往日本從美國進口裝備時,爲了使日本防衛產業的技術提升、以及強化防衛物品的生產根基,展開了以授權生產或在國内進行最終的組裝作業,進而讓日本企業以共同開發的方式來參與。但近年由於機密性質較高的裝備品的保密規格變得較嚴格,所以可因應如此作法的案例正在銳減。另外,裝備品的價格大多是隨對方「喊價」,日本也有可能會被迫以不合理的高價購買。如果引進了抵償貿易的做法,購買的金額越高的話,對方就必須購買相對高額的物品。如此一來,可能有助於抑止對方漫天開價。對於改善現今幾乎已淪爲「賣方市場」(賣方在交易上處於有利的地位的市場)的日本軟弱立場也會有所助益。
――易貨貿易的金額以及百分比的決定方式,有沒有什麽規則呢?
中谷 基本上印度已經將抵償貿易制度化了,3000萬美金以上的案件的抵償貿易率的下限為30%,據説現在的行情,抵償貿易率是50%。而在歐洲也有100%或是在那之上的案例。抵償貿易率的決定會因著國家而有所不同。
――有個過去的事例,法國在1980年代向美國購買了3架AWACS(空中預警管制機),要價 8億美元。但當時的抵償貿易率的設定是130%的金額,結果好像使得美國不得不向法國買入大量的噴射引擎的這種案例……。
中谷 是的,各國都有其本國所開發的優越武器和裝備品,其中大多是受到國家保護的防衛機密。以美國來説,也因爲需要法國噴射引擎的特殊技術,所以並不是無益的購物。而法國雖然付了昂貴的費用購物,但對於其國内的防衛產業來説是非常有助益的事,所以我認爲可説是一筆雙贏的交易。
――如果日本要採取抵償貿易的話,對於要如何來進行,您有何具體的想法嗎?
中谷 抵償貿易需要各部會間的協商。因爲進出口相關事宜是經濟產業省的管轄範圍,不能光由防衛省來決定。而防衛省和經濟產業省有必要確實地來制定法規。因為防衛裝備的海外轉移(裝備的出口)需要各個做逐一的判斷,所以要有政府的支持才可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