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賴「獨家代理商」的產業結構

東京奧運與帕運的組織委員會在申辦成功的隔年,2014年,與電通簽訂「獨家代理商」合約。當時電通高調宣稱:「本公司將活用多年來在體育事業累積的知識與經驗,全力動員集團資源,為大會成功貢獻心力。」

據稱,電通當時向組織委員會承諾至少保證1800億日圓的贊助收入,最終共有68家日本企業參與,贊助總額達3761億日圓。然而,事件爆發後也顯示,電通所謂的「知識」與「專業」缺乏公正性,徹底暴露出「全盤交由電通」的體制弊病。

90年代,體育界自立化告吹

體育界其實也曾嘗試實現經濟自立。在1998年長野冬奧舉辦前5年,日本奧會(JOC)即成立了一家名為「Japan Olympic Marketing(JOM)」的公司,試圖展開自主的商業活動。

然而,因日本奧會(JOC)內部紛爭,JOM社長遭解任,最終又回到將業務交由代理商處理的模式,電通也因此取得專任代理商權利。JOM僅存續7年,許多體育團體對電通的依賴也隨之加深。

電通的影響力擴及海外,不僅涉足奧運,也參與了世界盃足球賽等主要國際賽事的商業運作。在田徑方面,自2001年起,電通便與世界田徑總會(WA)簽訂全球行銷權與轉播權的獨家合約,效期一路延續至2029年,長期握有世界級商業權益。

在電通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國際田徑賽事中,世界田徑基金會選擇與電通保持距離,改由自行公開招募日本國內贊助商,顯示體育產業的依賴體制正出現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