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典範》是天皇制規章法典,首次修訂該典範漸漸帶有了現實意味。但修訂宗旨僅限於「確保皇族人數」,而非針對皇位繼承的「穩定措施」。背景原因在於「絕對不承認女性和母系天皇」這樣一種頑固的「女人禁制」思想。本文將剖析其形成的歷史脈絡。

忽視本質問題的「立法部門集體意見」制定工作

與日本國憲法同日(1947年5月3日)施行的《皇室典範》從未進行過實質性的修訂。但自民黨在今年2月大選中取得的壓倒性勝利,這成為了推動典範修訂工作的助推劑。

4月,在眾參兩院正副議長的呼籲下,跨越朝野各黨的13個政黨和會派的代表在時隔一年之後重新開始舉行協商,至5月前所有政黨和會派都提出了意見。接下來,眾參兩院正副議長最快將在6月中旬以前整理出「立法部門集體意見」方案提交給政府。政府將向國會提交基於這份意見方案擬定的典範修訂案,計劃在截至7月17日的國會會期內通過修訂案。

近段時期,民間「期盼愛子天皇」的呼聲日益高漲。或許因為在國民感情上,天皇的皇位傳給長女愛子內親王殿下,傳給直系第一位子女是理所當然的。但如果目前設想的法案修訂計劃得以實現,那麼迎接「愛子天皇」的道路將被徹底堵死。

長期以來,朝野各黨協商的對象是兩個方案,一是女性皇族結婚後繼續留在皇室,二是將皇族父系男性後裔的子孫作為養子迎進皇室。現行的《皇室典範》規定女性皇族和民間人士結婚後必須離開皇室,並禁止皇族領養養子,所以無論哪個方案都需要修訂典範。

圍繞「女性皇族留在皇室」這個方案,在是否賦予女性皇族配偶和子女皇族身份這一點上存在意見分歧。主張只能由父系男性繼承皇位的保守派認為,讓女性皇族的家人成為皇族,最終會催生母系天皇,對此表示強烈反對。

「領養養子」的方案設想的是二戰結束後1947年10月脫離皇籍的舊宮家的子孫。保守派主張這是「回歸」皇室,車企但由於子孫是作為普通國民出生長大的,所以被指有悖於禁止「門第」歧視的憲法第14條的平等原則。可能會讓許多民眾感覺違和。

預計最後兩個方案都會加上折衷的表述,整理成「集體意見」的形式,但這種解決方案遺留了本質性的問題。尤其是「領養養子」的方案,許多人都認為,是否存在實際可以成為養子的候選人這一點並不明確,缺乏現實可行性。修訂典範恐怕並不是要據此立刻把養子招入皇室,而只是展示皇族人數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對辦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