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以中國北京為中心出現了大規模的空氣污染(PM2.5事件)。由於環境污染的「可視化」日趨顯著,很多人開始認識到了中國環境問題的嚴重性。但是,相對於中國20世紀90年代以後經濟的高速成長,很難說採取了相應妥善的環保措施。在PM2.5事件之前,中國的環境問題已處於嚴峻狀態。
環境產業市場的「量」與「質」
現在,中國政府也很重視事態的嚴重性,2014年4月首次修訂了已實施25年的環保基本法《環境保護法》,正日益加強環境保護。治理環境污染的投資也成長了8倍之多,從2001年的1,167億元增加到2013年的9,517億元。
以此為背景,可以預計中國環境產業將出現飛躍式成長。中國環保部等的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環境產業的總收入超過3兆元,相關企業達到了近2.4萬家。另有預測稱,中國政府制定的空氣、水質和土壤污染治理行動計劃,所需資金超過6兆元。
以中國市場的這種「量」為前提,有人認為,中國存在嚴重污染,日本則有先進的環保技術,因此兩國能夠構建雙贏的合作關係。
確實,就像中國赴日遊客「爆買」日本產品那樣,在環境領域也存在空氣淨化器、淨水器、口罩及安全食品等BtoC商品,由消費者在市場上選擇,因此依靠價格和品質能夠形成競爭。
另一方面,在環境保護措施並不嚴格的狀況下,像節約能源對策這種有削減成本效果的另當別論,如果採取防止空氣和水的污染對策,那麼一般來說都會導致成本上升,因此,即便是守法的規範企業,也只願意遵守最低標準,採用更便宜的環保裝置;至於那些不守法的非規範化企業,甚至連便宜裝置也不會採用。
另外,在生產製造方面,企業一般是通過商品銷售和提供服務獲得利潤來開展經營活動的。與之相對,如果存在這樣一些企業,它們能夠獲得廉價土地,通過與政府締結協議壟斷獲取原材料,接受各種補貼和金融優惠措施,那麼,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就有可能下降到一個很低的水準上,使得前者那樣的普通企業無法獲得合理的利潤。
單靠「量」是不夠的。如果沒有一個可以通過價格和品質形成合理競爭的高「品質」市場,那麼,不僅對於日資和外資企業,對於追求商品和服務性能的規範中國企業,也都沒有商機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