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自己投資,積累工作資歷
試點方案中所設想的潛在用戶,只是高收入的專業及管理職位的女性。然而,就筆者所知,想要利用外籍家政代理服務的人中,有的希望僱用英文流利的菲律賓人,在做家務的同時,還可以幫助孩子學習英文,達到一舉兩得的目的;有的則擔心自己的隱私被窺探,所以反而願意僱用一個不懂日語的外國人,感到更加輕鬆自在。
也就是說,這一試點政策不是針對所有的女性,而是為了專門支援地位高資歷深的女性的。不過,即使當今,連一些專家、管理層的女性也還對請家政工懷有抵觸心理,所以,這次試點也許至少能有助於轉變她們的這種意識。
職業女性將家務委託家政工去做,這在國外是很常見的。但日本女性不願意讓他人進入自己的家中,並且認為做家務和育兒是愛的體現,因而對家務外包懷有一種內疚感。在世界走向全球化的今天,儘管日本女性也必須與國外女性同臺競爭,但只有她們還背負著沉重的包袱站在起跑線上等待發令槍響。其實為了積累職歷,女性不妨將委託家政工服務當作一種對自己的投資。
香港的「寄宿家傭」,優點和風險
在亞洲地區,香港的家政服務最發達。2015年,我在香港採訪了實際僱用外籍家傭的日本人家庭。香港從1973年開始接收外籍家政工,雖然也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但也不斷地積累了很多外籍家政委託服務的經驗。與日本最大的不同在於,香港的家政工原則上都是「寄宿」雇主家裏。
香港政府稱,這樣做主要是因為住房短缺等,但實際上可能是為了壓低工資成本。香港外籍家政工的最低法定月薪為6萬日圓強(截至2015年4月)。如果按1天工作16小時換算,這個標準相當於香港人法定最低工資的4分之1。按理說,最低工資標準不該因國籍而不同,但是由於她們不用負擔住宿費、餐費、醫療費,香港勞工部門認為,這樣總括起來考慮,她們的收入與香港本地家傭處於同等水準。也就是說,這項措施通過這種寄宿規定,使得中等收入的家庭也能僱得起外籍家傭了。
不過,對雇主和傭工雙方來說,最大的風險也在於「寄宿」。家傭有可能受到雇主的騷擾;而有孩子的家庭,白天將孩子完全交給外籍家傭照管,雇主也心存很大的不安。其實即使在禁止寄宿,原則上要「朝來晚歸」的日本,由於工作場所是私人住宅這種封閉的空間,對雙方來說還是都存在風險的。
對於直接僱用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的家政代理公司,它們有責任採取對策防止雇主對家傭的騷擾,幫助她們尋找經濟實用的住房,妥當地管理勞動時間,以避免雇主的剝削行為。國際勞工組織(ILO)《關於家政工尊嚴勞動公約》(第189條)至今尚未在日本獲得批准。如果有意接受外籍家政工的話,該公約應該盡快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