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主權宣示意義的總統大選
臺灣政治觀察家小笠原欣幸在2019年出版了《臺灣總統選舉》一書,他的研究顯示出這7次選舉的實際豐富樣貌,臺灣總統大選所體現的,並非只是最高行政首長的選舉,也不僅僅是政治權力在一定期間的競逐下分出成敗,並重新託付政治權力的政治制度。根據我個人的看法,臺灣的總統大選具有所謂的「人民(=公民)主權宣示事件」之意義。
若借用周婉窈部分修辭來描述的話,透過民主化所形成的「選舉共同體」,即為擁有主權的共同體=公民(nation),總統大選便也成為了向國內外自豪地展現如此「自我定義」的政治事件。不僅是小笠原,許多觀察家都指出,多年來隨著總統大選的持續舉行,覺得臺灣不是中國(至少在廣義政治意義上有所不同),更視自己為「臺灣人」的人也在持續增加之中(小笠原將這樣的政治意識稱為「臺灣認同」)。
此外,爭奪總統大位的民進黨和國民黨之間,對中國政策──與國家未來的選擇(統一或獨立)密切相關──的基礎不同(是否接受「一個中國」),因此總統大選自然地就帶有某種關於國家認同的公投(referendum)特質。所以每次政權輪替,臺灣社會就會遭逢政治震盪,面對從外不同方向傳來的各種壓力,臺灣選民必須為自己的決定,也就是自我定義的行為付出代價。
也許就因為如此,這也如同小笠原所指出的,從大多數人不想付出極端代價(與中國開戰)的想法裡,產生出某種自我限制。也就是說,認為臺灣海峽必須「維持現狀」的選民,常常占民意的大多數,形成了輿論難以改變的堅固構造,國民黨及民進黨兩黨若推出違逆此結構的候選人,便無當選希望。
在此狀況推展之下,雖然1983年的「臺灣前途由住民自決」主張所蘊含的(B)民主化已然實現,但主張包含(A)拒絕外力決定自我命運的這個層面仍然未能改變。李登輝曾推動總統直選的制度化,自己也獲選為首任民選總統,或許期待著(A)的實現,但還未到達改變「國際強權」基本態度的地步。1995-96年的臺灣海峽危機之後,時任美國總統的柯林頓宣示「三不政策」,試圖修復中美關係,這便象徵著「國際強權」的態度並未改變。臺灣對外仍舊是一個沒有明確稱呼、不被承認的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