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用寫的投票VS.蓋戮記投票
日本的投票方式採「自寫式」,也是所有先進國中唯一採行自寫式的國家。自寫式投票不同於臺灣蓋卜字印的「記號式」,選民必須在空白的選票上寫下候選人或政黨的名字,通常使用鉛筆書寫。
自寫式投票的優點是選票可提早印製,不需要等到選舉公告後才能印製,減少選票來不及送到各投票所的風險,而且自寫式選票較為省紙、省油墨,不像記號式選票,必須羅列所有候選人姓名,如果某項選舉,候選人多達數十人,選票會變得非常長,而且號次排序也可能對候選人被圈選的機會產生影響,而有不公平的疑慮。
因為選民必須在選票上寫下候選人的姓名,所以日本候選人的競選海報沒有號次,但很多候選人會在海報上,刻意將漢字姓名轉為平假名拚音,主要是擔心選民寫錯漢字,反而讓選票變成廢票,候選人會事前向選管會提出平假名拚音申請以在開票時進行辨識。
事實上,自寫式投票真的很常出現所謂的疑問票,例如去年眾院選舉的政黨比例票,立憲民主黨和國民民主黨的簡稱均為「民主黨」,選民在投票欄內寫下「民主黨」3字,全國至少有360萬張無法判定是投給立憲或國民,這些選票後來被判定為有效票,並依比例分配給兩黨。
選民自寫候選人名字出現筆誤,或是填寫候選人綽號,政黨名稱的簡稱,不一定都會成為廢票,但卻需要進行判定很花時間,往往也會拖長開票時間,由於投票較為麻煩,也有人認為這是造成日本投票率無法提升的原因之一。
日本選舉法授權地方政府可制定條例,可在地方選舉時施行記號式投票,1994年選舉法修改時,也曾在全國性公職選舉採用記號式投票,但因自民黨主張「讓選民寫下候選人的名字是政治人物的財產」,所以1995年又改回自寫式投票,這1年內並未舉辦全國性公職選舉。
神戶市在去年神戶市長選舉時,首次採用記號式投票,希望能藉此提高投票率,並減少疑問票與廢票的張數。
日本以嚴格的規定保障所有人的參選的權利,讓有錢沒錢的人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上,雖然選舉活動變得樸實無味,投票率也相對不高,但這並不代表日本人不重視民主,反而可說是民主成熟國家的普遍現象。
而臺灣在1987年解除長達38年的戒嚴令,1996年才進行首次總統直選,真正落實選舉的民主制度不到30年。在言論受到管控的戒嚴時代,黨外人士利用數年舉行一次的地方首長和議員選舉傳播民主思想,很多民眾都是在選舉演講中得到啟蒙。或許這也是臺灣的選舉,至今仍普遍受到民眾珍惜且熱衷參與的主因之一。
圖片除了一部分之外,均有筆者攝影、提供
標題圖片:臺灣年輕人對選舉的參與度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