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江戶村莊型民主」
民主本身也是多種多樣的。現在需要做的,是由各國的國民重新審視在採納方法、制度設計、具體做法上都千差萬別的「民主」,糾正缺點、加強長處,使「我們的民主」更加健全完善。這對於不承認體制缺陷的權威主義是難以辦到的。這樣的嘗試,將可以成為針對習近平言論的具有說服力的反駁。
在日本,民主主義被解釋為「在明治維新後逐漸擴大,在太平洋戰爭後的盟軍佔領期正式得到確立」。換言之,「外國產」的認知已經成為常識。因此,日本人在談論民主時,往往或是帶點自嘲的意味,或是引用教科書式的言辭,談論別國的民主化歷史。在這一點上,筆者也不例外。
為了擺脫這種態度,首先必須重新審視日本的民主主義。了解明治維新前就已存在的「江戶村莊式民主」,或將能夠有所幫助。
「以制定村規為代表,村莊的運作以村官為中心進行。由被稱作莊屋和年寄,或者名主和組頭等官職構成的村官隊伍(中略)人選基本上完全由村(民)的意願決定。(中略)還有許多村子通過村民選舉選出村官。」
這是日本歷史研究學者水本邦彥在《村 百姓們的近世》(岩波新書,2015年)中,對江戶時代的村莊運作的介紹。請大家注意「村民選舉」這個部分,它表明江戶時代就已經舉行過選舉。
當時,選舉被稱作「入劄」。這在研究人員的圈子裡屬於常識,1979年發行的《國史大辭典》(吉川弘文館)第1卷也做了這樣的解釋——通過投票確定人選、買賣和決策等事項;近世之後通過入劄選擇村官的例子很多;有時會寫上選舉人和被選舉人雙方的名字,有時只寫被選舉人的名字。
在長野縣立歷史館依據相關資料描寫長野地區近世歷史的《信濃風土與歷史④近世的信濃》(1998年)中,日本歷史研究家青木歲幸寫道:
「1794年(寬政6年),幕府領佐久郡北澤村(佐久市)舉行農民全員入劄(選舉),得票最高的人成為名主。」「1809年(文化6年),松代領之南長池村(長野市),被稱作小前或帳下的底層農民也參加了入劄,他們推薦的人物當選名主,選舉權也不斷擴大。」「1863年(文久3年),佐久郡下海瀨村(佐久町)舉行了名主和組頭的入劄。(中略)首先製作台賬(選民名單),然後按人數給選民發『劄』(投票用紙,選票)。在選舉現場,每個人都要在劄上蓋一個證明是本人的騎縫印,寫上候選人的名字後提交(投票)。最後,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當選。」「入劄名單上,作為選民,登記有包括宗太夫遺孀在內的3名女性。換句話說,江戶後期的村莊,只要是戶主,女性也有選舉權,可以參與村政。」
這樣的方法不僅和現在基本相同,而且還包括女性,選舉權已經出現了擴大。英國選舉權是在1832年開始擴大的。更值得關注的是以下記述。
「江戶時代中期開始,地租和稅賦分攤不公等,引發村官和農民之間的矛盾糾紛。這叫做村方騷動。」「18世紀中後期,村方騷動的次數開始增多,(中略)村官的選舉方法成為了爭議焦點。」
那時的農民們無從得知歐美民主化的情況,而從他們的鬥爭中產生了入劄制度。日本獨特民主化的萌芽並不僅限於入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