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跟踪狂打交道20年的心理咨询师指出了《反跟踪狂法》的局限性,主张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和治疗来矫正跟踪狂行为。

桶川跟踪狂杀人事件之后的20年

让跟踪狂事件的严重程度广为日本人所认知的,是桶川跟踪狂杀人事件。1999年10月,一位深受跟踪狂之苦的女大学生在埼玉县JR桶川站前被刺杀身亡。经查明,事发之前,上尾警署还接到过受害人的报警,却疏于应对,结果是警署人员受到了处分。这个案件也促成了2000年《反跟踪狂法》的成立。该法律规定了对于反复进行蹲点尾随、不请自来等“缠扰行为”的加害人,警方要发出警告,情节恶劣的,可实施逮捕。 

然而桶川事件之后,严重的跟踪受害事件并没有根绝,警察也一直被批评应对不力。2012年11月,神奈川县逗子市一位33岁女性被前男友刺杀身亡,随后男子也自杀了。这个案件备受关注的焦点在于,加害人向女性发送了大量 “我要杀了你”之类的恐吓邮件。2013年10月,东京都三鹰市一位高中三年级的女学生被闯进家里的前男友刺杀身亡。当时年纪21岁的加害人在网上发布的受害人照片也因为“报复性色情图片”而成为一个问题。2016年5月东京都小金井市的Live house上,女大学生歌手被粉丝用刀具袭击成重伤。面对攻击性日益增强的推特内容,歌手也曾求助于警察,称“有人想要杀我”,可惜警察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受“逗子事件”“小金井事件”的影响,2013年、2016年修改《反跟踪狂法》时,“缠扰行为”中追加了电子邮件和社交网络媒体(SNS)上的发帖行为,法律制度和警察的应对逐渐得到改善。然而,对于跟踪狂的处罚最长只有2年有期徒刑,或2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即便加害人被关进监狱服刑,出狱后也有可能会继续纠缠不休,让受害人 一生都不得安宁。

“《反跟踪狂法》是非常重视‘防止初犯’的法律,警告具有威慑力。”咨询师小早川明子(NPO Humanity理事)说,“不过一旦跟踪狂做出了恐吓、伤害等犯罪行为,就应当立刻实施逮捕,切实做好再犯防止工作。” 

现行法律制度和警察的对应方式依然存在局限性。小早川这20年内,一直在替受害人与跟踪狂们进行对话。到现在为止,她已为五百多名加害人进行了心理咨询,同时还在不断探索将跟踪狂“无害化”的对策。

对特定人物“上瘾”的人群

“我最早开始为遭遇跟踪狂的人提供咨询是在1999年,跟桶川事件是同一年,不过契机还是因为我自己就是遭遇过跟踪狂的‘过来人’。”小早川回忆道。1994年,她创立了一家美术品进口公司,后来一位男性熟人要求加入管理层。小早川说,当她拒绝之后,男性就变成了跟踪狂。“他闯进了我的公司大闹了一番,我的员工也有人受伤。我去找了警察,但是警察却不咸不淡地 回我一句:‘他要是去你们公司放火,你再来吧’。于是我换了个思路,去找了安保公司,请了贴身保镖。”

那位男性的跟踪行为持续了好几年,多亏了安保公司的贴身保镖,才没过出什么大事。即便如此,小早川依然寝食难安,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对她“此恨绵绵无绝期”。“我现在有个毛病,总会时不时回头确认下自己背后的安全。”

小早川深受跟踪狂之苦,所以希望做些事情来帮助同样的苦命人,于是她开始接受受害人的委托,与加害人展开对话。“我当时觉得可以用上我大学毕业后学的格式塔心理疗法。这个疗法非常重视如何确保自我和他人的界限。”

“我最初的想法更多的还是觉得跟踪狂都是‘坏家伙’,我希望能成为受害人的‘防护盾’。然而接受了受害人的委托,实际与做出跟踪行为的人们展开对话后,我发现加害方也很痛苦。很多人要么饱受恋爱之苦,最终走上了纠缠不休的道路,要么就是没法重新出发,不断重复着自残行为。这下我立刻就明白了,他们这就是对特定人物的‘上瘾症’。”

警察之外的第三方介入

小早川对跟踪狂的定义是“出于对特定对象(包括组织或地区)的过分关心和过分的接近欲望而无端接近这个特定对象的人”,并做了几种分类。《反跟踪狂法》规定的前提是爱恋和其他好意没有得到满足,但其实亲子关系同样也可以引发跟踪狂事件,小早川的情况也不是出于爱恋之心,而是“憎恶型”。她说,当然一般而言,由于恋爱关系等亲密关系决裂而成为跟踪狂的“拒绝型”比较多,过去主要的跟踪狂杀人事件大多是这种类型。

在给受害人做咨询时,小早川将加害者的心理危险程度分为3阶段,并判断该采取哪些手段。不断纠缠着诉说衷肠,希望对方能理解自己心意的阶段是“Risk”阶段,对拒绝自己的受害人因爱生恨,发出抱怨和批判,希望对方“负责”,则升级到了“Danger”阶段,然后是最糟糕的情况,也就是可能会出人命的“Poison”阶段,危险程度依次递增。小早川会跟受害人一起讨论加害方现在是处于哪一个阶段。

“在发展到‘Poison’阶段之前,必须有人去劝阻加害人,让其及时收手。在《反跟踪狂法》下,警察可以发出警告,这一点还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有时候警察的介入反而会产生反效果。所以我认为在发出警告的时候,有必要让精神保健福祉师等医疗相关人士和心理咨询师跟加害人见一面。需要有人去关心下他们,问一句:‘你受到了警察的警告,心里也挺难受的吧?’当然了,最理想的做法还是在发出警告之前,让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与加害人见一面,谈一谈。另外,受害人在找警察之前,最好还是先去找了解跟踪狂心理的咨询师聊一聊.....”

上述2012年“逗子事件”让小早川留下了巨大的遗憾。前一年受害人三好梨绘来找她咨询时,加害人已经因恐吓罪被逮捕了。当时小早川提议说仅靠司法措施很难杜绝再犯的可能性,希望能作为心理咨询师,与跟踪狂面谈一下,但没有得到梨绘的同意。之后,加害人被起诉判刑后,又以“保护观察处分”形式出狱,并在第二年3月份又开始给受害人发送了大量邮件。这时小早川建议受害人强烈要求警察再次把人抓起来,而受害人也向警察提出恳求,但警方判断此事属于“民事范畴”,并未出警。当时要是能排除万难说服受害人,由自己直接跟加害人见一面,介入一下的话,或许就能阻止最坏的事态发生了——“我想我一辈子心里都会有这个疙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