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同盟的忌讳之事
中国和俄罗斯正展现出力图阻止美国独揽网络空间主导权的动向。今年1月,中国和俄罗斯向联合国提交了自行制定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其实,中俄早在2011年就提交过同样的草案,此次是其修订版。中俄两国在内容中并未提及国际法的适用问题,而是老调重弹,主张有必要为网络空间制定新的国际法,国家拥有统管国内信息的权利和责任。换言之,其中心思想在于加强国家对互联网的监控,认为应该另行制定不同于现行国际法和人权法的规定。
美国哈佛大学特别功勋教授约瑟夫・奈对这份修订版文件嗤之以鼻,称“他们的‘信息安全’构想是为了将独裁政权的新闻审查制度正当化”(中俄不用“网络安全”这个说法,用的是包含了更广泛信息和概念的“信息安全”一词)。
此外,中俄与美欧在对网络犯罪的看法上也存在分歧。为打击经济犯罪和儿童色情等犯罪行为,现已有一部由美国、日本等46个国家2001年在布达佩斯签署的《网络犯罪公约》。这部国际公约对犯罪行为作出了定义,敦促各国共享信息和完善国内法律,但中俄却拒绝加入并对该公约进行种种责难。
中国和俄罗斯似乎甚至对美欧主导网络空间规则的状况都抱有一种危机感。创造互联网的是美国,互联网上的众多服务也是美国企业率先推出的,所以中俄担忧美国对网络空间的控制。
尤其是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曝光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全球监控行为后,中国动辄以此说事,以示对美国网络霸权的警惕。据报道,俄罗斯甚至还考虑过在战争等紧急时期让整个俄罗斯断网(俄罗斯政府后来予以否认)。还有,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在自己的手机也可能遭到了NSA窃听的消息曝光后,曾提出要构建欧洲自己的网络,也可以说这种忧虑正蔓延到世界各地。
中俄在网络空间宣扬自己的主张,这种做法也不是不能理解。特别值得注意的还有一个事实,即中俄两国的网民就已占到全球网民的20%以上,而美国仅为9.5%。而且,在恶意软件(Malware,以进行不当、非法行为为目的而开发的软件)制造者和恶意网络活动的数量上,美国也不逊于中俄。
日本的立场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的情况如何呢?日本国内正在展开关于集体自卫权的讨论,日美已经确认将在任何一方遭到重大网络攻击时展开紧密合作。日本防卫省于6月5日表示,当美国遭受网络攻击时,如果符合“行使武力的新三条件”,日本就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也就是说,日本似乎在这个领域也将与美国保持步调一致,并以之为依靠。
不过令人担心的一点是,日本政府还未对“网络攻击”做出定义。对此,防卫省的说辞是,国际上也还未明确其定位。但是,也许我们不必等待国际社会的定论,应该从日本这样一个国家的立场,对网络攻击的定义和自卫范围展开积极讨论。
总而言之,毫不留情地不断进行网络攻击的中俄(或者从中俄境内实施攻击的个人和非国家组织),与自己深受其害却又暗地里实施网络攻击的美国,在网络空间相关问题上达成共识的可能性极低。
笔者认为,日本应该树立国际视野,自主独立地提升本国网络技术能力,推进法制建设等工作。
标题图片:中俄在网络空间领域也具有一致的利害关系。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出席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0周年纪念仪式(提供:路透社/Af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