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將企業治理與收益性掛鉤

——針對企業治理,過去大家往往會從如何監控企業以避免經營者損害股東利益的角度展開討論。但最近幾年和發展戰略糾纏在一起,提高企業收益性的「進攻型治理」變成了中心論點。您如何看待這種論調?

我覺得「治理」一詞本身就已經變成了一種「泡沫」。恐怕有必要稍微冷靜一下。不應該把企業治理與企業的收益性掛鉤。比如社外董事,要說引入1名社外董事就能增加多少收益是很荒謬的。換句話說,如果設置了社外董事,業績就會成長,那就沒有更輕鬆的事情了。說到底,治理就是「體系」的問題。也可以將這個詞替換為風險管理。

回溯股份公司的成立過程就容易明白這個問題了。正因為股東不能自行運營事業,所以要選出董事作為自己的代理人,期待他們監督作為事業運營者的經營幹部團隊。然而,如果董事本身就是經營團隊成員,大家就會擔心其監督作用了。事情就是這麼單純。比如,北歐的一家為老年人投資的養老金基金在世界各國開展股票投資時要從韓國企業和日本企業中做出選擇。韓國企業的董事會內有外部人員,而日本企業的董事會全是公司內部人員,那麼養老金基金會覺得哪邊比較放心呢?要獲得投資者的青睞,需要最起碼的體系。

引入「社外的眼睛」和提高收益恐怕沒有直接關係。但如果是以前礙於內部人員而未能採取應有行動的企業,如果能將董事會從調整利害關係的場所變為超越社內政治格局,發揮監督功能的場所,或許就能開闢從過去誰都動不了的非盈利部門撤離的道路。我認為企業治理是企業經營的「保險」。買了保險並不意味著一定能夠獲得充實的人生。但為了盡可能地減少日常的擔憂,將精力集中到人生本來應該做的事情上,保險恐怕是最低限度的必要成本吧。

(10月22日於東京都)

標題圖片:石田猛行正在接受竹中治堅(左)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