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律藏的約束,故而肯定暴力

佛陀在印度始創的原始佛教就是這麼絕對否定暴力,然而在此後漫長的歷史中,這一基本原則逐漸坍塌,肯定暴力的風氣不斷抬頭。僧人行使暴力的事例在眾多佛教國屢見不鮮,即使僧人不親自下場,借用僧人的權威性促使當權者行使暴力的事例至今也時有發生。然而即便如此,只要律藏還有效,這類行為就依然是「違背律藏的非佛教徒的行為」,是律法處罰的對象。有了律藏的約束,佛教僧侶才能夠調伏自身想要肯定暴力的本能欲望,堅守正道。

然而在日本佛教界,這個律藏是無效的。其結果可想而知,日本佛教界就打著聖戰思想的大旗,對暴力採取了積極容忍的態度。「既為護法,僧人便可施暴」,或是「為護法而展開暴力爭鬥是理應積極推行的善行」——這類肯定暴力的想法逐漸得到認同。

可問題在於他們口中「理應護法」的「法」絕不是佛陀所宣說的原教旨佛教,而是指每個僧人所屬的宗派和教團。也就是說,他們把為維護自己的地位、權威和利益而行使的暴力,歪曲成了正當的佛教行為。

由於整體日本佛教都是在沒有律藏約束的狀態下發展的,因此這種肯定暴力的姿態並不限於個別宗派,而是成為了整個日本佛教界的共識。整個佛教界肯定「正義的」暴力,同時支撐著佛教界的庶民社會也不以為忤——這點恰恰體現了不受律藏約束的日本佛教的特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