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取向和性自認應該得到尊重

現在在網路上,能夠看到一些和衫田議員投稿的主題類似的觀點,認為「LGBT的權利得到了過度尊重」。此外,文藝評論家小川榮太郎在導致《新潮45》停刊的2018年10月號上,撰寫了一篇題為「政治拯救不了『生活艱難』這種主觀想法」的文章,其中寫道「乘坐擁擠電車時,如果嗅到女人的味道,手就會自己動起來——恐怕這些患有色狼綜合症的男人所承受的困擾才是極其深重的吧。(中略)社會不應該保障他們觸碰的權利嗎?」。針間先生如是說。

「性取向和性自認應該得到尊重。但之所以限定為性取向和性自認,是因為也存在其他通過兒童性愛和暴力尋求興奮等將會侵害他人人權的性嗜好。即使是異性戀,猥褻和強姦行為也是不可饒恕的。當然,同性戀也絕不能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強行發生性行為。」

「不過,正如儘管存在一些強姦案例,但並不會導致所有異性戀都遭到否定一樣,即使一部分同性戀強迫過別人發生性行為,也不能完全否定同性戀。只要不要侵害人權,所有人種和宗教都應當得到我們的認同尊重。儘管世界上存在各種性取向和性自認,但道理都是一樣的。」

採訪、撰文:桑原利佳(POWER NEWS編輯部)

標題圖片:象徵LGBT尊嚴和LGBT社會運動的「彩虹旗」(TommyX/PIX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