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關心本黨議員「失業對策」的自民黨
然而,他們給予「認真解釋」的對象主要是自民黨籍的地方議員,絕非普通選民。而且,「善後措施」似乎全都是關於國會議員待遇的內容。詳細情況雖未公開,但據說由於選區合併導致定額數量減少,必將會有一部分議員「多出來」,所以會採取將他們從選舉區轉移到比例區之類的手段加以妥善安排。這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無非就是安排幾個國會議員而已。雖然這或許能夠緩解現職議員的不滿,但根本無法消除民眾的不安。
而且據報道,將多出來的議員放到比例區後,甚至還將採取相關手段來確保他們能夠當選。因為如果只是將他們放進比例區候選人名簿中,或許無法保證他們一定能夠當選。
現行的參議院比例區選舉制度採用非約束名簿式(*1)選舉方式,政黨無法提前決定候選人的排名。候選人按照所獲選票數量進行排名,然後從排名靠前者中選出最終當選者。據說今後將改變這種機制,可能會出現比如可以提前排出名簿上前5名候選人的方案。對民眾的不安這一關鍵問題無動於衷,只關心自己人的「失業對策」,政界的這種真實狀態十分露骨。
此次修訂法律行為屬於缺乏定見的「權宜之計」
草率而粗暴的修訂行為將給未來埋下重大禍根。其中一個問題是針對今後或將持續存在的都道府縣之間的人口變動及相應的對策缺乏定見。此次,正如鳥取縣與島根縣、德島縣與高知縣這兩對選區合併對象那樣,由於恰巧存在毗鄰的「搭檔」,然後就簡單地捆綁在了一起。那麼,假如某一天佐賀縣和山梨縣成為了選區合併對象,那又該如何?
難道必須將這兩個相距遙遠的縣合併為一個選舉區?眼下沒有合適的「搭檔」,就暫時擱置,然後一心等著旁邊的縣最終成為選區合併對象?可是那樣做仍然解決不了一票的價值差(*2)的問題,就拿佐賀縣來說,難道要不分青紅皂白地把它和福岡縣或長崎縣等某個鄰近的縣進行選區合併?
如上所述,如果挨著好幾個縣,那麼應該用什麼規則來確定選區合併對象呢?關於這種問題,沒有任何規定,所以一旦出現這種事態,將會無所適從。是不是打算發生了再說,到時候再採取權宜之計呢?
實際上,在本次選區合併行動中,除了單純地將毗鄰的、彼此「匹配為合區對象的」兩個縣合併起來以外,應該也存在不同的處理方式。比如,可以考慮將鳥取縣和岡山縣、島根縣和廣島縣進行選區合併。如果只是為了解決一票的價值差,那麼這種方案也是完全可行的。包括這種替代方案在內,國會應該傾聽當事各縣民眾的意見,至少應該基於這些意見來得出結論。
回顧當地歷史,明治9年(1876年)至明治14年的5年間,鳥取縣曾被併入島根縣。由於東西狹長的地理特點造成交通不便等問題,導致從合併之初期就在以舊鳥取縣東部為中心的地區爆發了聲勢浩大的獨立運動。抗議奏效,明治14年9月12日再次劃設了鳥取縣。順便提一句,鳥取縣將9月12日定為「縣民日」,每年都在縣內各地舉辦各種活動。到底有多少國會議員了解這段微妙的歷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