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活動,導致長時間工作
OECD調查中所提的「課外活動」,可以看做是日本的所謂「社團活動」。
日本的國中高中,早晨上課前、下午放學後乃至週末,學生要在教師指導下參加各種文化體育活動。教師在指導這些社團活動上花費的時間很多。
由政府制定的學校教育具體目標和內容準則——《學習指導要領》中規定,社團活動的目的,是「培養學生對體育、文化及科學的興趣,以助於提高學習熱情,並激發他們的責任感和團結意識」(《國中學習指導要領》、《高中學習指導要領》「第一章總則」)。而且,活動場所是由學校這個具有公共性質的機關以極低費用提供給學生的。一言以蔽之,社團活動的意義,在於「保證學生有機會在課餘低價享受文化體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