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沒有尋求政府援助?

上述三個案件中,孩子的父母年幼時都遭受過暴力或拋棄,是在被孤立的狀態下長大的。長大成人後,同樣面臨各種生存壓力,缺乏在社會中安穩生活的能力。同時,他們對社會隱瞞了這些問題。他們在孩子正常成長時即便接受政府援助,而在一旦出現問題且情況持續惡化時,他們就不會(或者說不能)主動申報來尋求幫助。

包括目黑區的案例在內,觀察一下受虐致死的兒童的母親就可以發現,她們都是在10多歲、20歲生下孩子的。她們沒有接受過走上社會所必需的訓練,希望通過早早結婚、組建家庭,在社會中求得自己的立足之地。然而,一旦離婚並帶著孩子開始工作,那麼陷入重度貧困的風險就很大。

在大阪市西區色情店工作的那位母親,其行動背後存在著這樣一種社會現狀,那就是女性無法通過就業,獲得足夠的收入來獨自養育子女。包括單親媽媽在內,許多女性選擇在招聘門檻很低的性服務業工作。她們無法像普通勞動者那樣獲得保護,逐漸被商品化,在這個過程中,她們漸漸變得無法充分顧及自己的孩子。同時,就像這位母親那樣,有些女性對離婚後接受政府援助抱有強烈的恥辱感,可以認為,這是由她們希望隱瞞自己無法真正履行母親職責的心理因素所導致的。

一味用「罪大惡極的父母」這類字眼來口誅筆伐,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她們要把孩子撫養成人,但卻沒有足夠的時間和金錢,政府援助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