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C的收益結構可能會改變
NBC和國際奧會(IOC)簽訂了從2014年索契冬奧會到2032年布里斯班夏季奧運共計10屆奧運,總額約120.3億美元(約合1.3兆日圓)的巨額轉播權契約。這是構成IOC財務支柱的收入來源。
因此,奧運的舉辦時間和比賽時間都會優先照顧美國的電視轉播方。比如,在美國人氣很高的游泳決賽就被安排在了日本時間的早上舉行。同樣是在亞洲舉辦的2008年北京奧運也設計了類似的賽程安排,引發了選手們的不滿。
此次,為了避開酷暑,應IOC的要求,馬拉松和競走比賽都從東京轉移到了札幌舉行。做出這個決定後,很多人提出了疑問——「為什麼必須在大夏天舉辦奧運?」「難道不能像57年前的東京奧運那樣在秋季舉辦嗎?」其實,這也和NBC方面的考慮有關。因為NBC推測,如果秋季舉辦,就會和迎來賽季高潮的美國國內職業賽事「撞車」,奧運觀眾將會減少。
然而,收看奧運的美國觀眾大幅減少這一事實已經顯而易見。如果依賴於NBC轉播費用的收益結構發生崩潰,IOC就將面臨財務危機。
不僅NBC身陷窘境,還出現了麥當勞等頂級贊助商撤出贊助的動向。IOC需要研究如何順應新的時代,而不是死死抱住長期以來奉行的商業主義。
IOC或許也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IOC於2001年成立了一家「奧林匹克廣播服務公司」,負責制作奧運相關的國際節目,該公司從2010年溫哥華冬奧會開始獨立製作視訊節目,並在各國廣播機構播放。過去一直是由當地電視臺承擔這些工作,但考慮到今後的發展,IOC意識到應該自主拍攝奧運影像內容並掌控相關權利。
只要擁有自己的影像素材,那麼用其開展怎樣的商業活動就完全由IOC說了算。除了電視臺外,恐怕國際IT巨頭等企業今後也會成為IOC的事業夥伴。而且,IOC本身也有可能變成一個媒體,以線上方式發佈相關內容。IOC在2016年業已開設了名為「奧林匹克頻道」的網路台,不遠的將來,或許會迎來一個不再被美國電視轉播方左右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