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神話」的沉重「代價」

但是,和很多已開發國家相比,日本解決兒童貧困的措施,不得不說還是遠遠不夠的。就拿這次獎學金擴充項目來說,首先,日本只有貸款類型的獎學金——貸學金(student loan),不存在無需歸還的獎學金(scholarship)。日本是OECD成員國中高等教育家庭負擔比例最高的國家之一。

再看增加兒童撫養補貼措施。本來日本的兒童撫養補貼就很少,無法靠它來生活,即便拿到全額,每月也只有4.2萬日圓,2個孩子時再加5,000日圓,從第3個孩子起每人再增加3,000日圓。單親家庭(多數由母親和孩子構成)中,80%以上的母親在工作。但即便如此,單親家庭的貧困率仍超過了50%。從離異的孩子父親那裏正常拿到撫養費的還不到20%,這是因為政府沒有制定有效對策,以保障正常支付贍養費。

雖說接受政府生活救濟的比率在增加,但也只占人口的2%左右。一般的兒童補貼金額少,也不存在其他國家那種提供住房補助、伙食補助等支援低收入家庭的制度。同時,在國民年金和國民健康保險這種由企業非正式員工或自營業者加入的社會保險方面,保險費用的負擔還具有「累退性」(即隨著收入的增加負擔變小,相反收入減少負擔增大——譯註)的特點。

這些都是日本長期忽視「貧困問題」的後果,在社會各項制度設計上忽視了低收入階層的存在。在解決貧困問題方面,日本已遠遠落後於其他已開發國家了。日本或曾短暫地有過經濟的「平等」,但它的代價以這樣的形式呈現出來,可謂具有諷刺意義。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