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時代前沿的更名行動
「SONY」這個品牌和公司名稱源於盛田的點子,他認為公司名稱必須讓外國人也容易理解接受。像「東京通信工業」和「東通工」這樣的名稱,外國人無法正確發音。
在公司創立第9年的1955年,他與井深商量之後,決定將「SONY」4個字母作為公司產品的品牌。3年後,公司名稱也統一為「索尼(SONY)株式會社」。當時,用日語假名給公司命名和用羅馬字作LOGO的做法還很少見,公司內部也出現了一些質疑的聲音。現在來看,他可謂是走在了時代的前沿。
1999年年末,筆者在紐約偶然看到了一個回顧20世紀美國工業史大發展的電視節目,有一幕讓我甚為驚訝。在幻燈片式的畫面中,不停地閃現出杜邦公司的尼龍等推動美國企業征服全球市場的美國工業產品,其中,竟然出現了索尼的卡帶式錄影機。不知何故,這是其中唯一一件外國產品。
拒絕一筆「好買賣」
在SONY已經成為國際品牌的背景下,盛田做出了一個重要決斷,至今仍被人津津樂道。1955年,索尼成為全球第二家開發出晶體管收音機的企業,於是,盛田迅速打上「SONY」的商標,奔赴美國推銷。
一家鐘錶巨頭表示「願意購買10萬台」。對於這樣一個達到公司數倍產能的天文數字,盛田一度狂喜不已,但很快就被對方開出的條件潑了一盆冷水。對方提出,毫無知名度的SONY根本沒有銷路,必須打上我們公司的品牌。換言之,對方要求索尼為OEM(其貼牌代工)。
盛田在心中給出了「NO」的答案,向東京方面回報此事後,井深等高層紛紛表示「接受對方條件也不是什麼壞事吧」。但盛田寸步不讓,斷然拒絕了對方的訂單。那家企業非常驚訝,嘲笑日本人魯莽無知,稱「我們可是花了50年時間才打造出一個響噹噹的品牌」。盛田反擊道:「50年後,我要讓SONY這個品牌比你們的品牌更加有名。所以我拒絕OEM。」
如果當時摘下「SONY」的商標,做起OEM,後來會變成什麼樣?即使作為擁有先進技術的代工企業,實現相應的發展,恐怕也不可能出現今天的索尼。盛田身上有一種鬥志昂揚的企業家精神,企業雖小,也要憑藉自己的品牌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