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權申請費用,向美國水準看齊
關於外國人的永住,許多國家亦以居留年數、收入、語言能力等作為條件。英國要求居住滿5年,並須符合收入與英語能力條件,且通過關於制度與歷史的測驗;目前更朝向延長居留年數、提高英語要件的方向推進檢討。德國亦然,原則上須居留5年之外,還要求穩定收入、繳納60個月份的年金保險費,以及B1等級的德語能力與法律制度的基礎知識。韓國則除了原則上居留5年之外,要求以人均國民總所得為基準的收入,並須修畢社會整合課程或通過測驗。
手續費亦各有差異。德國與韓國折合日圓約為2萬日圓,美國境內居留者轉換永住資格的申請費約為21萬至22萬日圓,英國則在60萬日圓之譜。日本過去為1萬日圓,較前述四國裡的任何國家都更為低廉。然而自2026年10月起調升至20萬日圓,已大幅超越德國與韓國,與美國幾乎水準相同,但仍低於英國。
不過取得永住資格的要件,以及手續費所涵蓋的審查範圍,各國不盡相同,實在難以僅憑單純比較即判斷其是否妥適。
俯瞰外國人政策全貌的視角
從上述動向中浮現的大方向相對明確:日本並非意欲停止接納外國人。在人力短缺的背景之下,今後想必仍將持續進行接納外國勞動者的制度改善工作。
另一方面,對於入境日本之後的就業與生活、居留期間,以至於認可長期定居之際,則朝著查核更多事項、提高所要求水準的方向邁進。與此同時,延續居留所需負擔的費用亦隨之增加。
這些政策雖主管機關各異,法律依據有別,然而就個別外國人的生活實際感受而言,在工作、居留資格更新、稅賦與社會保險、永住手續等各個場面之中,想必會映現為一連串接續不斷的負擔加重。
俯瞰整體樣貌,理解圍繞外國人身邊的制度變遷,亦屬重要之事。
※本文根據2026年9月1日時間點的公開資訊撰寫。其中包含仍處於檢討階段的內容,因此辦理居留資格手續,仍須於出入境在留管理廳等相關網站確認最新資訊。
引用來源
- 日本:出入境在留管理廳〈關於令和8年10月1日起居留許可手續費金額之調整等〉、〈同Q&A〉
- 德國:聯邦司法部.聯邦司法局〈滯留法第2條第11項〉、〈同第9條第2項〉、〈滯留令第44條第3號〉
- 韓國:國家法令情報中心〈出入國管理法施行規則〉、〈同第18條之4第1項〉、〈同第72條第5號〉,法制處〈Permanent Residency〉、〈永住權取得〉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Form G-1055, Fee Schedule, Edition 09/09/26, p. 15, Form I-485.〉
- 英國:內政部〈英國簽證與移民局〉、〈Home Offic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fees, 8 April 2026 Section 9〉、〈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 main applicant and dependants〉
標題圖片:東京出入境在留管理局(PIXTA)